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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建委首先应该自查---有感于建委要处罚豪宅骗购者
近日,有消息说北京建委将严查豪华经济适用房,并对骗购者进行处罚,对此有些话不吐不快,注意,我说的是骗购豪宅的,也就是购买闲置大房子的,不包括小面积的。(购买大房子的是不需要排号的)
骗购豪华经济适用房的人固然应该处罚,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大量200平米以上的经济适用房闲置就说明即时没有富人购买,那些真正需要经济适用房的人的人还是没有能力购买,所以问题的根本不在于对购房者进行处罚,而是从根上加以解决。要说责任,第一位的恰恰就是建委本身,既然审查的时候你没有发现购房者在骗购,说明你的工作是失职的,正是建委本身对资格审查过于草率,敷衍了事,这正是大量骗购者出现的根本原因,现在建委居然要骗购者为其失职全部买单,这是在逃避责任,对骗购不会产生根本性的改观,明显是避重就轻,回避责任,敷衍民众。而且对于开发商没有严格的闲置,导致大量的大房子出现,从这个角度来说建委也是有责任的。
责任第二位的应该是开发商,开发商应该很清楚什么是经济适用房,但是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置这些于不顾,建了大量的豪华房,这些房面向的对象不是普通百姓,不是需要经济房的人,这一点开发商很明白。开发商还明白建委资格审查是在敷衍了事,很容易蒙混过关,所以这样的豪华房不愁卖,所以会有大量的豪华房出现,所以开发商的责任是在第二位的,你没有建这样的豪宅我怎么能买呢?所以建委要解决问题应该首先查开发商。
第三,首先来算一笔帐,以200平米的房子为例,2600元/平米 总房价是52万,再加上综合地价款2.4万,总造价是54.4万,这对于一个年收入6万以下的家庭来说也相当于一个天文数字,所以真正年收入6万以下的家庭是买不起这样的房子的,所以才造成过剩的情况。那么这些房子非要年收入6万以下的才能购买的话,空置的会更多,这对国家的资源是一种很大的浪费,从这个角度来说购买豪宅的人也是为国家的财政做出一定的贡献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其也不该成为被惩罚的主角。
所以强烈建议建委从自身做起,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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