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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抗议”是最好的教育——文化人的自私往往打着知识的旗号,比没文化的自私更具有隐蔽性
母亲的“抗议”是最好的教育
大约是去年8月13日的《中国青年报》,登载了这样一条消息:一名大学毕业生被录取攻读硕士研究生,但高额的学费使他望而却步,不得已向舆论求助。(我实在不明白这位大学生,自己已经成年,有健康的身体,有聪明的头脑,有完全的劳动能力,并已经达到了许许多多人难以达到的文化境界,可为什么偏偏不正视自己家庭的困难、不去自食其力,而非要向社会乞讨不可呢?社会再慈悲,应该捐助一个头脑清醒、四体健全的健康人吗?)
他自言幼年丧父,他上大学时,母亲卖了家里的4头猪并举债1000多元才凑足了学费。(尽管这个大学生是想一味诉苦以他家的穷来换取同情,但我们首先看到的却不是他家的穷,而是他的母亲多么能干多么尽职!一个单身农家妇女,把孩子从幼年供养到上大学,其中有多少苦痛,得战胜多少困难,是语言能够尽述的吗?社会上有多少妇女能做到这个水平?然而我没有看到做儿子的对此有什么感动。)
上学期间,母亲节衣缩食每月给他寄钱200元。(对于已经长到二十多岁的儿子来说,做母亲的做到这个地步已经不是能干和尽职的问题了,她简直伟大得足以令人肃然起敬。一个寡妇母亲,没有文化,坚持四年,每月200元的供养儿子,她是靠什么力量坚持到这个程度的?她爱儿子,儿子是她的全部希望,这是不难理解的啊!)
今年1月,他瞒着母亲考取了硕士研究生,第一次引起了母亲的强烈不满。(母亲年纪大了,她有权利看到她苦尽甘来的那一天。然而,她没想到儿子心里全然没有母亲,当儿子的全然不念顾母亲的需要。看到儿子如此自私得只想自己,做母亲的当然有权利不满。)
一位读者从《义务教育法》的角度同情这位母亲,说法律规定父母供养子女上学的义务只是9年,而这位母亲已经供自己的孩子达16年,母亲完全可以不再继续供养儿子。这样的理由的确是个理由,但“法”的介入,总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母亲和儿子之间的关系似乎和陌生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没什么两样,“法”的冷静和冷酷,虽说公正但毕竟已经消融了人情味,能打动和挽回儿子的良知吗?
这位读者不赞成这个大学生向媒体展示自己人生痛楚的行为。他认为这个大学生已经欠母亲很多,既然已经具有了自食其力的能力,就该去工作,去自立,并懂得在关键时刻选择“必要的放弃”。这样的劝说又显得过于温和,似乎这个当儿子的仅仅是不会处理生活难题而已,仅仅是缺少生活的智慧而已。这样的规劝能让那个儿子看清自己的灵魂吗?
这位大学生为什么不选择“放弃”呢?我认为,他的不放弃,根本原因在于“自私”。所谓过于“以自我为中心”。文化人的自私往往打着知识的旗号,比没文化的自私更具有隐蔽性。因为自私,就懒惰,就不愿意劳动,就拿着别人挣的钱方便,读书总比工作省心。也是由于自私,他就必然一心向上爬,期盼获得更高的价值。既然自私,完全没有了怎样做人的意识,那么漠视母亲,辜负母亲的甘苦,无休止的向母亲索取,不就是个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吗?我不相信一个连母亲都不爱的人会去真诚的热爱别人;我不相信一个对家庭没有一丝责任感的人会对社会尽职尽心。所以我也不相信他的读研有什么更高尚的目的。
缘于“法”的处理、本着“德”的教育,都敌不过明白母亲的明白做法,在儿子失去良知、表现出狼心狗肺的时候,敢于高声说“不!”这就是最好的教育! ——我赞佩这位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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