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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又发稿了!《经济适用房:能否给百姓一个明白?》关于回龙观的部分,我认为这种看法很片面!现分析如下,请大家指教:
新华社记者又发稿了!《经济适用房:能否给百姓一个明白?》其中一段关于回龙观的摘下来供大家分析:“位于北京昌平区的回龙观、天通苑两大经济适用房社区内,房屋出租率占到了整个昌平区租赁交易总量的78.8%,显示大量的经济适用房成了一些人手中‘投资’赚钱的工具。”
我认为,这种看法很片面。
其一,昌平的北京的远郊区县,房屋的出租率本来就比市区低,而回龙观、天通苑地区毕竟离市区比较近,以此计算根本就不合理,没有可比性!
其二,回龙观、天通苑地区的房是建了不少,但是配套实施跟不上,孩子上学、老人就医、购物、休闲等等都不配套,就是进城上班上学,来回不仅耗费大量时间,更要耗费大笔金钱,一家三口光是路费每月就要近千元,作为靠工资生活的小民来说,住在“睡城”真是苦不堪言啊!
买经济适用房本来是为了改善生活,但实际上只是更加不方便,所以为了孩子、为了工作和老人生活的方便,不少住户购房后宁可依然还是老少三代挤在一起,甚至住集体宿舍、办公室地凑活,也不愿天天披星戴月地挤车、赶路辛苦地赶回去睡一觉!据我所知这样的“凑活一族”为数不少!难道是购房者的错吗?这应当主要是政府的责任。
其三,据我所知,回龙观、天通苑一期购房根本无限制,当时大多数老百姓还买不起房,所以确实给一些有钱的人创造了商机。更有一些有权利的人,在每期购房时都利用掌握的权力炒房号、倒卖房屋,这只是少数人的舞弊行为。应当追究和查处那些有权力炒房号、倒卖房屋的“蛀虫”,不能强加给这些倾终生积蓄、靠全家人之力购买下的经济适用房,结果却又“实”而不“惠”的购房者!
其四,政府不能简单地把城里人赶到“睡城”了事!更不能对于住在这里的居民购车、买几台电视都横加指责,认为这些经济适用房应该成为京城的“贫民窟”才“名副其实”,才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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