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养老条例修订在即,让护理假惠及每一个子女
养老条例修订在即,让护理假惠及每一个子女
“父亲住院半个月,我和妹妹轮流请假陪护,她扣了全勤奖,我攒了半年的调休全用完了。”家住回龙观的张女士这番话,道出了无数非独生子女的养老困境。当前《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正处于立法关键阶段,11月将迎来三审,2026年市人代会将进行审议表决,这为将护理假覆盖所有子女提供了重要契机——让“独苗专属”的福利变为“全民共享”,理应成为此次条例修订的题中应有之义。
作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北京早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确立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每年累计10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为不少家庭解了燃眉之急。但随着家庭结构变化,仅覆盖独生子女的政策已显露出明显局限。市卫健委的公开数据显示,北京60岁以上失能失智老人超百万,其中非独生子女家庭占比达62%。这些家庭中,子女虽有兄弟姐妹分担,但“请假扣薪”“不敢请、不能请”的顾虑同样突出,有的子女甚至因频繁请假影响职业发展,反而加剧了家庭照护压力。
将所有子女纳入护理假保障,并非无据可依的空想,而是有充分的实践经验支撑。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实现护理假全覆盖,上海规定赡养人每年可享5天陪护假,独生子女再增加2天;天津则明确非独生子女每年10天护理假,与北京独生子女待遇持平。这些地区的实践证明,通过差异化时长设计和成本分摊机制,既能保障子女权益,又能降低企业负担。北京作为首都,在养老服务立法中突破政策壁垒,既是对家庭养老责任的强化,也是对“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传统美德的践行。
此次《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修订,本身就将“加强家庭养老支持”作为核心方向。二审稿中明确提出“完善家庭养老照护支持政策”,并细化了失能失智老人家庭养老床位等配套措施。将护理假条款纳入其中,既能与这些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又能让“家庭养老支持”从原则性表述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权益。建议条例明确:非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同等享有护理假,基础时长可设定为每年5-8天,独生子女在此基础上增加至10天;同时明确假期期间视同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消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立法的生命力在于解决真问题。此前有声音担忧护理假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这一顾虑可通过配套机制化解。参考生育补贴模式,可建立“财政+企业”的成本分担机制,对落实护理假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社保缴费减免;同时将护理假落实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与评优评先挂钩。这些做法既能打消企业抵触情绪,又能让政策落地更具刚性。
当前《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的立法进程已进入冲刺阶段,每一个关乎民生的条款设计,都牵动着万千家庭的心。非独生子女的护理需求,不是“额外诉求”,而是老龄化社会下的普遍刚需。希望立法部门能倾听民众呼声,将所有子女护理假制度纳入条例,让每一个为父母养老奔波的子女都能卸下“请假焦虑”,让家庭养老真正有政策可依、有保障可循。这不仅是对老年人的关怀,更是对劳动者的体恤,必将为北京的养老服务体系注入更温暖的民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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