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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宁的学术水平真的高吗?
文章来源: 中国科技大学 于 2005-04-18 00:02:19



在不深入了解事情的前前后后的话,没有看过李政道答记者问的电视观众,看到央视“面对面”的节目之后,即使许多人因为杨振宁娶翁帆而非常反感他,但是不少人可能还是会倾向于认为确实有可能李政道没道理,不该跟杨振宁争的。因为许多人都以为,杨振宁即使没有宇称不守恒这个获诺贝尔奖的成果,他的规范场理论也足以值得自豪。

虽然规范场一直没获诺贝尔奖,但是大家都公认这个理论的影响和对物理学的贡献,超过了宇称不守恒。不仅如此,杨振宁还有第三大顶级的成果,那就是杨—巴克斯特方程,也是很重要的成果。对于在物理学界有如此之高的影响的规范场理论的奠基人,他杨振宁何必为谁先想到宇称不守恒而跟你李政道过分闹不愉快呢?而一般公众,只知道李政道因为跟杨振宁合作发表了有关宇称不守恒现象的文章而获诺贝尔奖,其他似乎没有影响特别大的成果,不像杨振宁,除了宇称不守恒,还有其他两个大成果,因此,李政道由于只有一个宇称不守恒这个大成果,那么必然更可能不合理地去跟杨振宁争宇称不守恒的发现权(我认为,这也正是他为什么要向公众吹他远不止宇称不守恒这个得诺贝尔奖的成就,他其实有三大成就的原因。)

这个心理倾向,可能在本身学物理的人或是对物理似乎有点了解的人,更加容易有这样的猜想。如果杨振宁在物理学上的成果比李政道大,那么他说他首先提出宇称不守恒的想法,并且在两者的合作中,杨振宁的贡献要比李政道大,这个说法就会让人觉得似乎也颇有可能的,甚至就可能就是客观事实了。

那么,为什么以上的猜想是不成立的呢?

最重要的问题是,杨振宁吹嘘的三大成果,其实并不是特别经得起推敲,尤其是他在规范场上的贡献和成就,可能没有人们想当然的那么大,那么重要。

其次,也要注意,杨振宁取得这些成果的时间与两人分裂的时间的前后关系。而这一点,杨振宁似乎有意无意的,从来没有在公众面前特意去强调。而稍微一分析,就可以发现,杨有规范场理论和杨-巴克斯特方程的贡献,与当初他们在1962年正式断交前为何会产生纷争完全无关。

在1962年前,他和米尔斯1954年发表的错误论文,并自己和李政道合作的论文所否定,而提出“杨-巴克斯特方程”的文章,是杨振宁1967年才单独发表的(巴克斯特1973年也单独发表了关系密切的另一篇文章,两篇文章合起来,叫“杨—巴克斯特方程”)。因此,在1962年前,杨振宁除了有1956年跟李政道合作发表了关于宇称不守
恒的文章,其他并没有取得特别重要的成果,只有宇称不守恒是他可以值得一吹的(李政道可多了),而这个成果,首先是由李政道这个超级天才先想到的,他一开始还不同意,但是后拉终于明白了,自己以前的研究思路是有问题的,都是在宇称守恒的老圈子里打转,于是提出合作,然后没想到很快就被吴健雄的实验所证实,第二年就获得了最高奖诺贝尔物理学奖。可是,真的推敲起来,这个贡献,我认为李政道明显是占主要的,因为想法是他先想到的。没有这个想法,根本就没有合作的可能。就算合作过程就像论文署名那样所表明的,两者的合作是平等的,贡献是均等的。可是,杨振宁还是不满足,他还希望争第一个上台领奖的华人这个虚名,所以提出说我年纪更大,老婆也年纪更大,你应该让我先上台领奖的无礼要求。如果反复提这样的无理要求,而李政道始终僵持不下,不愿意让步,那是不是争到最后颁奖典礼都开始了他们还在外面吵或是在自己房间吵呢?显然,必须要有一个人让步,而最终,是李政道作了巨大让步,遂了杨振宁的心愿。但是,李政道由此而心生不快,并最终因此断交,合情合理。杨振宁确实是对不起李政道。既然李政道先想到这个想法,你后来才请求加入跟李政道合作,你怎么能抢先上台领诺贝尔奖呢?如果这个事实被物理学界以及华人学界知道,他岂不是声名狼藉?因此,当他知道有人要写有关宇称不守恒这么突破性的想法合最终被证实,马上就获得诺贝尔奖这个极其含有的最快速度的成果是如何产生和请吴健雄设计实验验证的这样的故事,写成科普性的文章,发表于New Yorker(纽约客),他就极其不满,极其敏感,这也是很自然的,因为他生怕自己的道德不良的行为,被大众所知,所以他
居然会要求奥本海默出面阻止人家告诉世人真相,这个当然是极其无理的要求,被其他人也被纽约客拒绝了,最终该文被公开发展。从此,杨振宁就中下了一块无比巨大的心病。因此,即使在伯恩斯坦1962年5月发表在《纽约客》上的文章《宇称问题侧记》,写的事是真实的,根本没有说在杨和我之中,是谁首先独立地做出了宇称不守恒思想的突破,没有偏袒其中任何人,但是他还是借着1982年出自己60周岁纪念论文集的时候,来抢夺李政道的学术贡献,以虽然署名跟李政道是严格按照字母序,说明贡献均等,可他却先上台领奖来相呼应。

迫不得已,李政道也开始搜集自己发表过的论文,汇集成自己的60周年论文集,于1986年出版,在文集中,写了两片文章,反驳杨振宁的文章。我觉得李政道涵养也太高了,有这么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杨振宁的话完全胡说八道,居然还可以等上4年才发表(此前仅仅是写了《破缺的宇称》送给朋友私下传阅,作为反驳),看来他心中极其笃定自己不可能会在这个事情上输。而杨振宁无法反驳他的回应,就闭嘴了,直到吴大猷这个也很了解内情的人去世,再次开始发彪。

但是,他没想到,知道内情的远不止吴大猷,还有他妹妹杨振玉,以及配李政道一起去见他父亲杨武之的导游。不仅如此,李政道还能提出已经发表的文献来证明自己的各种说法,让他哑口无言。从此不再就此事的事实真相,再作讨论,做起了缩头乌龟,因为再辩下去自己要完全身败名裂,还不如含混过去,让其他人分不清是非,等我死了之后其他人再去研究,发现了真相也不太与我有关了。仅仅是发现了一段谎言的历史而已,可是我杨振宁在世的时候,丝毫未因为说谎,而损失任何利益。照样在清华大学备受尊重,经常有国家领导人、教育部领导和学校领导接见,风光得很,身后事我就管不了那么多了。所谓“身后是非那管得”,他从来都是想得很明白的,有好处就赶紧捞,没好处就停,知进知退,保住最后一点脸面最要紧,如果连最后这把老脸都丢光了,怎么好意思在清华大学继续混下去呢?但是,一有机会,他还是要贬低李政道,因为他就是人品这么差的人,天生劣性,从未改过。

下面,我先列出杨振宁的三大成果和他与李政道纷争产生的大致时间先后,并对这些成果进行详细的分析,大家就会一目了然:

在清华大学介绍两院院士杨振宁简历里,提到他取得了四项重要成果,先后分别是:

(该网址不再展示)

1、 1954年,杨振宁和米尔斯提出“规范场理论”
2、 1956年,李政道和杨振宁提出“宇称不守恒”
3、 1967年,杨振宁提出后来被称为“杨-巴克斯特方程”的方程式
4、 1962年,杨振宁提出凝聚态中的ODLRO概念

前三者,被许多人归纳为杨振宁的三大成就。其中尤以第一项成就的影响为最大,有些华人科学家撰文称此成果几可以和牛顿力学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比肩(其实,前面我已经指出,这个华人圈中广泛流传的吹嘘杨—米尔斯规范场多么了不起,因此杨的学术成就有多高,远比李政道高的说法,也是以讹传讹,纯属夸大其辞)。

既然他杨振宁有如此牛B的成就,为什么会那么在于宇称不守恒的贡献大小之争呢?

问题在于,当初他和米尔斯1954年发表的论文,被李政道认为是完全错误的,而且说服了杨振宁之后,两人开始二度合作,于1955年合写了一篇否定杨和密尔斯《同位旋守恒和同位旋规范不变性》出发点的文章,在《物理评论》上发表。因此,在杨振宁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之前,他除了宇称不守恒这个发现之外,并没有其他被外界公认的大成果。而宇称不守恒这个想法是李政道先想出来的,这有文献证明,也为学术界不少人所知,而合作一开始,也是杨振宁先反对李政道的说法,最后又被李政道说服,于是,他又要求跟李政道合作,然后一起发表了1956年得诺贝尔奖的文章。

杨振宁吹嘘他在和李政道合作时,他已经成就卓然,他是有心提携学术上不太顺利的李政道,因为他觉得自己比李政道年纪大四岁,比他先获得博士学位,相当于是李政道的“兄长”,其实在芝加哥的时候,虽然名义上费米是李政道的导师,但是李政道也经常来找他,虽然他其实才是李政道真正的导师。这些说法,当然遭到李政道比较有力,而且比较详细的反驳,单就其本身而言,已经很可信,很有说服力。但是毕竟只是李政道个人的说法,别人无法确证到底谁的话几乎百分之百更可信,而我可以提供给大家一个比较公认的当时谁的学术成就更高的侧面的证明。

大家首先要了解一个事实,杨-米尔斯规范成理论,虽然是提出于1954年,可是就其本身而言,是错误的!我想这才是杨振宁绝对无法因为发表了1954年的这篇开创规范场研究的重要论文,却无法因“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得到诺贝尔奖的原因,因为就其本身而言,是错误的,怎么能得诺奖。实际上,在规范场理论上,早就颁过诺奖了!

怎么可能就同一个理论,颁两个诺奖?而是还是给一篇错误的论文颁奖?
但是,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为什么后来变得非常重要呢,李政道在答记者问中指出,是因为“他们由此而写出了“杨-密尔斯规范场”方程式。这方程式不能用在同位旋上。但是20年后,略加推广,用在夸克间的色动力学作用上是完全准确的。”而完成李政道所说的略加推广工作的人,不是杨振宁本人,而是Glashow(1962)、S.
篇在正确的道路上取得成功的奠基性之作,其中,前三篇文章的作者因此而获得了1979年诺贝尔物理学奖,第四篇论文的两个合作者则于1999年诺贝尔物理学奖。此外性重介验所证实,从而获得了198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以上来自于中山大学为杨振宁的80大寿写的纪念文章《规范场理论在中国》)。

显然,在此方面,杨振宁并无突出的贡献,仅仅是误打误撞,完全是“瞎猫逮着死老鼠”,提出了一个本来是错误的“杨-密尔斯规范场”方程式,但是被别人略加推广,用在正确的地方,却恰好合适。于是,走在正确道路上,被因此而获得科学突破的人,纷纷得诺奖,但是其中,根本没他杨振宁的贡献。

从这点上看,诺贝尔奖颁奖委员会是绝对正确的,杨振宁绝对完全没有资格而且永远也没有可能因他和米尔斯1954年的文章而得诺奖,因为他们合作发表的那篇文章,就其本身而言,完全是错误的,即使不算完全错,也是缺乏物理学的洞察力的,怎么可能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呢?

可是,杨振宁就是要误导广大的华人,让其他人拔高他的成就和学术贡献,这是他虚荣心太强的一惯表现,同时其侧面的目的,还是希望由此而让其他人相信此,他宣称的,宇称不守恒首先是他先想到的,大部分贡献都是他杨振宁的这个谎言,能够得到更多不了解真相或是很难了解真相的广大华人的轻信。其根本目的,依旧是为他能够有希望抢夺宇称不守恒的突破发现权服务的!这才是真相!终于真相大白!

此外,就杨自称的最大成就“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而言,我认为,从目前的资料来看,也许严格说来,这个理论不应该是用这个名字来定义,因为主要贡献并不是他们的,而是那些已经获得了诺奖的人的,当然,我也并不知道物理学界的人在教材中具体是否真的是如此定义的。我觉得,由于严格上说来,杨—米尔斯只是提出了“杨—米尔斯方程”,但是并没有在这个方程的基础上推广之后运用此方程而发展起来的物理学成就贡献任何力量,因此,我个人认为,不应该把在“杨—米尔斯方程”的错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规范场理论叫做“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我查到的资料大多称之为规范场理论,而不是“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因为这种说法,严重误导普通老百姓,甚至严重误导全球绝大多数华人高级知识分子。

当然,杨振宁在此领域,也有贡献,但是主要的成果,是偏数学的而不是物理的。在物理成就上,他除了和米尔斯合作的那篇错误论文中得出的在其他地方变得有用的“杨—米尔斯方程”方程,并没有在规范场理论的物理学成就上有任何具体的重大贡献。他在规范场的数学形式上的贡献,就是杨振宁1974年发表的《规范场的积分形式》,1975年和吴大峻合作的 《不可积相位因子的概念和规范场的整体性表述》。这个学术贡献有多大,不得而知论。

至于杨振宁(1967)和巴克斯特(1972)提出的,后来被称为“杨-巴克斯特方程”的方程式,我认为,其重要性,显然远不如规范场,也不如宇称不守恒这样石破天惊的大发现,否则他一定会大吹说连他第三大成就都比宇称不守恒重要。而第四大成就,肯定相对更加一般般了,因为他都没有特别拿来吹。其实,类似杨振宁后面这两项成就,未必比李政道除宇称不守恒之外的其他许多重要发现强,这点,你们仔细阅读李政道对自己的成就的介绍可以知道。

杨振宁跟其他广大华人介绍自己时,总是用含糊其词的说法来为自己涂脂抹粉,让自己显得比实际的更光艳照人,而无数华人也确实因此被他所骗,还以为杨振宁确实还有一项比他得诺奖的宇称不守恒的成就还要高得多的成就,其实,仔细推敲事实,显然,这个说法完全是假的!

这样一来,杨振宁对物理学的实际而且客观的贡献,很难说就比李政道高,说不定就是比李政道低。当然这个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1962年之前,杨振宁最可吹的成果,绝对只有宇称不守恒这个让他得诺贝尔奖的成果,而不是其他。让大众以为他还有其他无比牛的成果,所以他学术水平要比李政道高得多、对物理学的贡献要大得多的说法,未必是客观事实,很可能又是杨振宁喜欢自我吹嘘给大家造成的错觉,并没有实际的科研成果来支撑他的结论。而李政道呢,为人低调,轻易也不愿意说任何否定杨振宁个人学术成就的话,而且也很少就他和杨振宁谁的成就高作出过任何结论性的话语,同时也没有试图让其他人得到其实他李政道的学术成就要比杨振宁要高不少的印象,因为他相信科学文献最有说服力,全世界的物理学界,对于究竟是他和杨振宁谁对物理学贡献大,谁更厉害,会作出客观的判断,无须让普通老百姓来信了杨振宁的话,所以公众就相信了这种说法。但是,我的发现是,这种广泛流传的杨振宁的学术贡献远比李政道大的说法,并没有人们原来误以为的那么显而易见,很可能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总之,杨振宁为了争夺宇称不守恒的首先突破和贡献权,虽然署名的时候由于李政道吃过他一次亏,闹过别扭,并因此跟杨振宁停止了合作三年,后来是杨振宁找上门来跟他聊起杨和米尔斯(1954)的文章才开始合作的。我很怀疑,当初是不是向李政道显示自己跟其他人也能有突出的成果才来找他的,因为他原以为自己和米尔斯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所以,在中断了三年之后,突然去找李政道,一定是有点特殊目的,要么是显摆,要么是希望看看李政道是不是又有什么新的想法,如果有新的想法他就再次努力恢复跟李政道的合作,而且从此答应不再争署名先后的问题。跟李政道一见面,就发现自己居然错了,为了挽回在物理学界的面子(发表了错误结果当然很丢脸了),他强烈要求要跟李政道合作,于是于1955年发表了一篇反驳自己1954年的结论的文章,挽回了自己差点丢失的脸面。

双方看到两人合作确实比一个人要好很多,而且两个人都是华人,毕竟沟通比较方面,不像跟其他美国同事合作,交流起来必须用英语,因此,不是那么容易产生新的思想火花,于是他们继续合作。直到他在李政道想到了宇称不守恒的思想突破后又在此见到李政道,杨振宁一开始不同意李政道的说法,后来被说服了,发现李政道居然又有一个极好的点子,而这个想法一旦证明出来,就是石破天惊的大发现,因此他再次要求合作,然后他们1956年一起合作发表了后来得到诺贝尔奖的经典论文。

此外,大家要知道,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至少大体上来说,是严格按照学术成就的高低评选的。但是吴健雄1958年当选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陈省身是数学的,1961年当选,其次是林家翘,1962年当选,再其次是李政道,1964年当选,而杨振宁是李政道之后一年即1965年才当选的。显然,在1964年之前,李政道的学术贡献,要比杨振宁的学术贡献大,水平也更高。那么,在与宇称不守恒有关的三个人,李政道、杨振宁、吴健雄当中,为什么没有获得诺贝尔奖的吴健雄反而比李政道和杨振宁先当选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呢?

如果注意吴健雄当选院士的时候,就很容易理解,吴健雄之所以最先当选院士,是因为美国科学界认为1957年诺贝尔奖居然没有同时给吴健雄诺贝尔奖,对她颇为不公正的。在这点上,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委员会的决定,受到了全世界非常多科学家的激烈批评,认为是胡搞,因为吴健雄明显应该与李政道、杨振宁并列获诺贝尔物理学奖,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

为了安慰吴健雄,所以第二年美国国家科学院立即把她评为院士,就非常正常了。而正是因为吴健雄不合理的没有得到诺贝尔物理学奖,后来李远哲因此事受益,获得了诺贝尔化学奖,否则原来改奖本来只打算授予他的导师,而不是验证了他的导师的理论李远哲的,后来有个纽约大学布法罗分校的教授向诺贝尔奖委员会据理力争,终于把李远哲这个做验证实验的华人加入了获奖者名单(源自美国波士顿学院化学系终身教授、世界著名量子化学家潘毓刚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述)。

而李政道同时获诺贝尔奖,为什么李政道先当选院士呢?如果杨振宁水平和总体贡献大即使不是比他前当选,也至少该同时当选,可是他次年才当选。我认为,这说明,李政道当时的学术成就比李政道大,是美国学术界承认的。杨振宁吹他的水平比李政道大,毫无根据,纯属吹牛。

李政道在个人简历的网址上,何年获得何种荣誉清清楚楚,何年当选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获各种奖的时间,是标得一清二楚的,为什么到了当选美国国家学院院士开始的,当选时间就不写了呢?纯粹是随意的吗?好像不是那么简单。我猜测,这可能主要是这些信息会暴露出他为什么加入美国国籍的真正的原因,而且,也许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他当选美国科学院院士是1965年,比李政道迟了一年。

杨振宁告诉全球华人公众的,都是经过部分隐瞒、筛选,部分过分夸大的、言过其辞的吹嘘,起目的始终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如此不择手段,世所罕见,鲜有其匹。
2005-07-20 14:51:4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6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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