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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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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很好,二有待商榷
首先在家里办喜事,人家送礼,是因为父母已经作了人情,自己出钱办事老家临了给一部分是老家通情达理。老家不给自己不提,是作晚辈的通情达理。


二,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我觉得对小叔和小姑子是没什么义务的,但亲情使然,肯定要帮,弟弟大学毕业了就没必要再供他读研,实在想读,自己先工作几年赚了学费再说,公平点讲应该弟弟毕业后和哥嫂一起来供妹妹上学。

三、作家务,我不爱作,也不会作,但偶老公哄,虽然他不也不做,但哪天我要主动作了他肯定会鼓励,慢慢地也就学着作了,逼她作不如爱着她让她自己作,深以为然!
2005-08-20 11:53:4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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