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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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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前几个小时专家论证的权威意见是“开采是安全的”
?牐牼拖翊笮丝竽亚八?请的这个临时专家组一样,一些基层政府、企业在决策前利用专家意见“闯关”强行上项目,出现问题后利用专家意见作“挡箭牌”。而专家自己,又应该有怎样的操守?
  
   8月7日中午1时30分,坐落在广东省梅州市兴宁的大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23名矿工被困深井。 
  
   就在大兴事故前几小时,一个由7名高级工程师和研究员组成的专家组,向当地政府提交了一份《广东省四望嶂矿区水淹区下安全开采可行性专家组论证意见》,称大兴煤矿所在的四望嶂矿区“所开采的煤层大部分都已在水淹区影响范围以外,其正常条件下的开采是安全的”。 
  
   此时此刻,在探究悲剧发生的原因与责任的同时,这份“权威”的专家论证意见书格外引人深思。
   
  专家组与安监局“结论”相反
  
   据梅州市常务副市长蔡小驹介绍,兴宁市罗岗镇之前发生一起煤矿透水事故后,包括大兴煤矿所在的四望嶂矿区所有煤矿均处于停产整顿状态,有关部门请权威专家对这些煤矿能否安全生产进行论证。专家组于8月4日至7日进行了勘查和论证,并形成了这份论证意见。四望嶂矿区内产能最大也是隐患最大的大兴煤矿7日中午发生特大透水事故时,专家组4人刚走,3人正准备前往机场离开。
  
   这份签署于8月7日的专家组论证意见表示,“各矿构筑的防水闸墙,质量可靠,在正常地质条件下的开采是安全的。”
  
   这份由7名全部是高级职称的专家提交的安全开采可行性论证意见,与广东省安监局7月22日向广东省政府提交的紧急请示结论是不同的。广东省安监局表示矿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并以急迫的心情提出关闭。 
  
  政府请的专家当然要留情面
  
   这个专家组组长是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副院长、研究员董书宁,事故发生时他还没有离开梅州。事故发生后,他也是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专家组成员,留在当地参加事故原因调查。记者在兴宁市通过见面和电话3次采访了他。 
  
   董书宁说,他们是应兴宁市政府的要求来的。论证意见是经当地政府同意后,他们才签了字。开始接受这个任务时,当地政府就介绍这6个矿牵涉到1300多人的就业,每年的财税收入有3600万元。
  
   实际上这些矿大多数已经开采四五年以上了,按规定是不能采的,以前的开采行为就是在胡闹。但他们不能这样说,直接说有点太不留情面了,可能他们的说法比较婉转而已。如果一上来就否定,好像不符合常理。
  
   对于记者提出为何不指出大兴煤矿“不能开采”的提问,董书宁说,我们没有下“不能开采”这个结论的资格和义务。
  
  律师看法:应立法规范专家行为
  
   如何规范使用专家意见成为值得重视的一个问题。目前基层政府或企业在决策前利用专家意见“闯关”,强行上项目,而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后,又利用专家意见做“挡箭牌”,推卸责任。专家意见似乎变成一个可退可进、可上可下的筹码,偏离了它作为决策参考、决策依据的本来角色。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肖滨说,目前在一些生产和工程领域,基层政府和企业往往花钱请一些专家来做可行性报告、技术鉴定、论证等,实质上在做之前,就对专家提出了要求、规定了方向,从而使专家意见失去公允性、独立性,甚至成为偏袒企业的一个工具,出现了“订做”专家意见的现象。
   
   律师姚忠平认为,如果专家由于认识水平或获得的材料有限,作出的结论不科学,这种情况也是有的。但如果专家贪图私利,故意作出与事实相违背的结论,虽然现行法律没有相关制裁条文,也应受到职业道德和操守的批判。无论政府还是企业,目前对专家还是比较迷信的,专家意见在政府和企业决策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对专家因主观原因提供不客观真实的决策依据,导致重大损失和事故,目前从法律层面追究责任还是个空白,这需要人大和司法部门对此予以关注。
   (瞭望新闻周刊)
  
  新闻立即评
  “决策咨询”岂能只是秀一场
  
   一场本应独立、公正、科学的决策咨询,却在地方政府的“指挥棒”下,演变为走过场、搞形式的“决策咨询秀”,并得出一份颇具讽刺意味的结论,这不能不令人深思和警醒。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科学民主决策正成为政府部门普遍遵循的原则。科学决策往往离不开专门的决策咨询,如邀请专家进行论证等等。但是,这样一套确保决策科学的咨询程序,在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却往往被一些“歪嘴和尚”念歪了“经”。在一些涉及公共利益和有争议的项目和工程上,有关方面虽然按照规定程序,请来一些专家做可行性报告、技术鉴定、论证等,但实际上在这之前,有关部门就对专家意见提出了要求,规定了方向,所谓的“专家意见”最终成了主办方的“传声筒”,其公正性和科学性大打折扣。
  
   公共决策的后果需要由公众来承担,由于我国目前在公共决策咨询方面尚缺乏一套完善的制度法规保障,因此,原本以公共利益为取向的决策咨询专家,常常成为部门或小集体利益的“代言者”。
  
   这样一份与事实明显相违背的决策咨询意见,着实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公共决策咨询机制,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合理,切实避免因专家提供不客观真实的意见导致的重大损失,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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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3 14:26:1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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