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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法警强制执行很正常。关键的问题是....
大家不要骂法院和执行的法警了。我觉得他们的执行是没错的,法律是尊严的,你必须遵守,不遵守法律的后果只能是混乱。
关键的问题是这样的。业主对物业不作为最习惯的反抗方式是不交物业费,结果物业一去告,自然败诉的是业主。如果业主去法院告物业不作为呢?如果告的人足够多,自然是物业败诉,物业败诉就可以让它滚蛋了,也不用给他交物业费了。
但中国很少有业主到法院去告物业的。关键的是每个个人都不愿意牺牲自己太多的时间、精力和钱财去做这件事情,而且自己的物业费不过是1,2000块钱,还不够打官司呢,而且这件事不是一个业主的事情,而是很多人共同的事情,每个人都不愿意牺牲自己过多的时间去解决公共的问题。
而物业则不其然,他们有的是时间告业主,而且是一起告,对他们而言,可不是1,2000块,10个人就是2万了,100个人就是10万了,他们的目标收益比较大,所以值得麻烦一次,而且他们可不怕麻烦。所以这就成了不对等了。
但为什么这种情况很少呢?我哪有时间去告他们呀,又花人力,又花精力,又花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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