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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笑半步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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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事人,我也原原本本说说集采这件事:
本来我想这件事过去就过去了,不想再多少什么,可是你口口声声说“原原本本讲述出来”,口口声声说记者诬陷你了,你为什么不实事求是,凭良心说话呢?

我上周四发短信,问集材贴中说“周末送货是否指周五就能送”。答曰:“周六”。

周五晚,我又打电话给集材者,想约定周六具体送货时间,一个男士的声音“周六5点以后。”

周六晚,我就一直等,知道8点多,又打电话给集材者,问什么时候货送到,仍是那个男士的声音“我现在在外面,今晚不送了。明天给你送。”我就很不高兴说:“我都等了你一晚上了,我不想明天再等一晚上,你今天给我送来吧。”他答应回家后,十点之前再给我送来。我又等到9点多,他发来短信,说“家里没货了,明天给我送。”我就火了,白等一晚就是这么无奈的结局。于是就在回笼关观网就发了《2005平安夜,我遭遇上网以来最失败的集材》一帖。

我想问问刚才发《我要将有关因防狼器集采与含笑半步癫之间的过结原原本本的讲述出来》一帖的868同学,我看你是以一个女士的口吻写到,其中口口声声说“我和我老公。。。”。抱歉,我在电话里一直是在和一个男士联系,你并不是当事人,我和你根本没有通过电话、打过任何交道,你说我“咄咄逼人的语气,蛮横无礼的言辞,一副丑恶的嘴脸。。。。”是你从哪里幻想来的????

你一味指责法晚记者报道失真,你并不是和我交涉的当事人,只是作为第三者向大家的转述里,就没有失真的地方吗?

1. 在我和你LG电话联系的时候,他根本没有说过让我去成铁站取!(我就住在离成铁最近的小区,在观里参加N次集材,很多次都是在成铁站交易的。如果当时他提出在成铁站交易,我会答应的。)如果你LG还有良心,并不健忘的话,他不应该否认这一事实!

2. 当晚我发短信告诉一直和我联系的那位男士,我在回笼关网发贴说了这件事,短信中写的是“让你们吸取一下教训。”绝对没有用过“给你点颜色看看”这种词语。如果你还保留着当晚我发给你的短信,你不妨合实一下。如果你想去法院告的话,最好带着确凿的证据,而不是自己凭空捏造出来的词语。


另外,我还想说说我和法晚记者之间的,一直让你疑神疑鬼的关系!

平安夜那晚,我在网上玩到很晚,12点多时,发现法晚记者给我发的站内信史,她说她是法晚记者,要写北京各个社区的居民的平安夜都是怎么度过的。在网上看到我的平安夜,觉得是个新闻素材,要采访,给我留了她的电话。虽然我现在从事培训工作,可我也是学新闻的出身,深知新闻敏感度对一个记者的重要性,就于12:30分左右,按照她留下的电话,给她打了过去,她问了一些我事情的细节。

这一点事实你可能不相信,因为看你的帖子,你觉得是我和法晚记者认识,甚至是我找来的记者。我不知回笼关网站内的所有信史,能不能在后台监测。如果你不相信当晚是法晚记者给我发信史,要采访我的话,你可以找北方的狼和小六站长,从网络后台查看我当晚和法晚记者的信史。


事情就是这样,原原本本的一个当事人的讲述!拜托868同学请你的LG——集采的令一个当事人出来和我对质!!!!!我不需要和一个不相关的人在这里胡搅蛮缠!!!!!!!!!!!!!!!!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站网友《含笑半步颠》原创,转载需征得原作者同意并注明转载自www.hlgnet.com』
2005-12-27 11:37:4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0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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