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看客
看客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2444
魅 力 值:304
龙    币:4491
积    分:2476.9
注册日期:2002-10-17
 
  查看看客个人资料   给看客发悄悄话   将看客加入好友   搜索看客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看客发送电子邮件      

看到这么多由“集采”而起的是非,我是旗帜鲜明的反对参加的!
自打有了买回龙观房子的念头,就开始上这个网,因不是经常光顾,最初看“JC”还不理解其意。还以为是“警察”的缩写呢。

房子买后,去年3月开始装修,这期间偶尔上网了解一些装修的事情,这儿对于我来说也是受益匪浅。

5月还是6月?有个集体桃子的召集。当时的召集人是谁我现在也忘了。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也报个名。随后召集人就通过信使、手机短信几经确认。到了发放的货物的前夕也几次同我短信沟通何时取货。记得当时是约定周五晚在某地取货,因我当时观里房子在装修,住在城里,不是天天过去,就同其约定周六一早去其家取货付款。

谁知周六一早赶到回龙观同其联系取货时,被告知“桃子已经给别人了,理由是怕搁一夜放坏了。”

不知大家听到这么一句回答会有什么反应?虽然当时对方也跟我电话里说了“对不起”,我也出于礼貌说了“没关系”。但我真的很生气,怎么就这么不讲信用,我大老远跑来就换来这么一结果!?


从此,我对“集采”的活动没有了一丝兴趣。LD前段时间在我不知情的时候参加一个“橙子”JC,回家后没开箱用称一称,比约定的少3斤多,被我耻笑一番!


这就是我所接触的回龙观的“集采”。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站网友《看客》原创,转载需征得原作者同意并注明转载自www.hlgnet.com』
2005-12-27 14:38:4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04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