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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邻居查查看能否领到银子?北京自采暖补贴办法正式实施 12主管部门答疑
北京自采暖补贴办法正式实施 12主管部门答疑


2006年02月22日08:14

  昨天,《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当天14时至16时,12个发文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在市市政管委信息平台在线回答市民提问。在两个小时的答疑中,平台共收到上千条提问信息。由于许多问题雷同,各主管部门将其归纳一并回复。

  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对该办法的理解和咨询,本报根据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将提问内容进行集纳,以供日后市民按部门咨询。

  ■市市政管委

  《核对证明》不需自己办

  问:《核对证明》在哪开?

  供热办副处长赫迎秋:《核对证明》是《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的简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核对证明》由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办理,职工可到他们那里免费领取。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产权单位、房屋管理等单位。

  问:住宅管理单位办理《核对证明》要带哪些材料?

  赫迎秋:这些单位办理《核对证明》前,须持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建设或改造的批准文件,到所属区县的供热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北京市小区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并进行填写。在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将《申请表》登记备案后,住宅管理单位才能拿到《核对证明》。

  问:领取了《核对证明》,可是单位不给补贴怎么办?

  赫迎秋:《暂行办法》作为政府的政策性文件,单位应按照规定遵照执行。如果不执行,职工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非产权人也可领取补贴

  问:领取补贴的是产权人还是承租人?包括共居人吗?

  赫迎秋:可以领取补贴的应该是产权人夫妻双方,如果跟产权人是子女关系或父母关系,并且您居住的房子是惟一的一套,那么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单位就可以发放。

  问:我们是租的房子,但是采暖费是由我们自己来缴纳。补助应该如何领取?

  赫迎秋:您只要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范围就可以领取。《暂行办法》界定的居民为:凡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居民,其在本市的住宅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核对证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问:我父亲是退休职工,住在妹妹购置的自采暖住房里(产权人为妹妹)。这种情况能享受自采暖补贴吗?

  赫迎秋:《暂行办法》对补贴的面积有规定。如果您父亲是退休职工,按居住建筑面积60平方米标准补贴,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补贴,超过60平方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已领补贴的可补足差额

  问:我已经领取了暂行的470元补助,是否可以继续申领补助差额?

  赫迎秋:根据《暂行办法》,2005—2006年的采暖季同样适合该办法,已发放470元补贴的职工,可按照新标准领取不足的差额部分补贴。

  问:中央在京单位的补贴办法哪里能查到呢?

  赫迎秋:目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正在研究转发该《暂行办法》的相关事宜。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可分别咨询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直机关有关部门。

  ■机关职工领取补贴流程

  1.住宅管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产权单位、房屋管理等单位):为所属居民住宅办理《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

  2.居民: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口、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到住宅管理单位领取《核对证明》。

  3.机关单位:根据《核对证明》确定补贴标准,并予以计发(劳资双方已有约定的除外)。

  (注: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特殊群体领取补贴流程

  民政部门管理的特殊群体:包括城镇优抚对象、征地超转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应于每年9月底前到所在街道、乡(镇)民政科申请补贴,由该民政科进行审核、认定和发放。(注: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采暖季·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特殊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须持有效求职证)和按规定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经批准实行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包括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企业退休人员、支援乡镇企业的科技人员等),应于每年9月底前到所在街道、乡(镇)社保所申请补贴,由该社保所进行审核、认定和发放。(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采暖季·人,其余特殊群体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所属的特殊群体: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破产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困难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应于每年9月底前到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补贴,由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和发放。(注: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老干部部门管理的特殊群体:指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的配偶应于每年9月底前,到同级老干部管理部门申请补贴,并由该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和发放。(注: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办理部门分工一览

  供热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对辖区内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送交的《申请表》进行登记备案。(市市政管委:66011988)

  财政部门

  负责在同级行政机关(包括民主党派、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自采暖补贴资金、特殊群体救助资金;负责在同级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中按照经费资金渠道安排自采暖补贴资金。(市财政局:88549114)

  房改部门

  负责对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住房面积标准的认定。(市房改办:63951166)

  ■监管部门分工一览

  建设部门

  负责对自采暖居民住宅的管理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市建委:63951166)

  人事部门

  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自采暖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市人事局:6524972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负责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职工执行自采暖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63182700)

  监察部门

  负责对违反国家和北京市居民住宅改革政策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查处。(市监察局:63841234)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社保档案者不一定补助

  问:我父亲的档案在社保,是否可以享受这个补助?

  就业(失业保险)处副处长张丽娜:要看您父亲是否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如果是,就可以享受这个补助。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有劳动能力,没有职业,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愿望的人员。

  下岗自谋职业者不补助

  问:请问下岗后自谋职业人员能否享受补贴,若不能享受补贴,退休后可否享受补贴,具体哪个部门办理?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处长徐孝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以后,办理了就业登记并将档案委托到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保存,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属于就业人员不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所以不能享受采暖补贴。但是退休以后属于社会化管理的人员,可以享受自采暖补贴。根据规定到社保所办理申请自采暖补贴。

  档案托管者申领有限制

  问:我属于自由职业者,档案在职介中心,每月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我的住房属清洁能源自采暖。我能申领补贴吗?向谁申领?

  徐孝宁:档案在职介中心存档的人员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位集体委托存档人员,按规定这类人员由其单位解决其自采暖补贴;另一类人员是个人委托存档人员,此类人员有单位的由单位解决,没有单位的个人存档人员,不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不能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领取自采暖补贴,只有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人员,并符合规定的才可以领取自采暖补贴。

  退休职工归哪管到哪领

  问:退休职工关系在街道,应在哪领补贴?要什么证明?

  养老保险处副处长李勇: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是指养老保险关系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管理的人员,由社保所发放补贴;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是指养老保险关系由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的人员,由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发放补贴;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退休人员,由退休时的企业发放。如果不清楚是否属于社会管理的退休人员,可以到街道社保所咨询。

  ■市地税局

  采暖补贴不在征税范围

  问:是否交税?
  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史小军:根据《暂行办法》,职工取得的采暖补贴暂未列入征税范围。

  问:非国家单位按此规定发放自采暖补贴,是否是在税前列支?
  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钱富:允许。

  ■市环保局

  领煤火费就不能领补贴

  问:我住的西四地区已经进行了煤改电,我只领了200元的煤火费,是否可以补领自采暖补贴?

  大气处副处长程英:领取了煤火费后,还可以享受低谷电价时段0.1元/度的补贴,不再享受清洁能源自采暖补贴。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李艾

  本报记者 骆永红摄

  《京华时报》(2006年2月22日第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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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侠使者
2006-02-22 17:34:0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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