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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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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再次修建一层小院

不支持再次修建一层小院

最近又有6号楼、13号楼业主招集一层的业主,掏钱修建小院。之所以有人主张修建小院,其实就是为了能够划一块属于自己的“地”,自己可以自由的支配,想种什么就种什么。有点地主的感觉。花了大约5/6千块钱买来了一种感觉“有地一族“的感觉,拥有了”自己管辖领地“的感觉。

我觉得修小院的好处有一些,但是总结起来不如不修,修了反而是花钱买不方便。所以我个人支持维持现状,不修小院。理由简而言之就是:花钱买不方便,如下5条:

1. 一层小院的所有权归属所有业主,物业没有权利出卖。小院所占的地面为公共用地,都平摊在每家每户的“共摊面积”里面。大家共有的绿地,凭什么让给各别人占有?物业通过出卖“使用权”的方式收取一层业主的几千元的费用,并没有给其它楼层的业主任何回馈。他们索要权利怎么办?
而且最重要的是,绿地正真的所有权归属于业主委员会,而不是物业。法律上物业无权处置一层的共摊绿地。现在业主委员会还没有建立,如果以后建立了,要求恢复原状怎么办?从这一个层面来说,一层的业主掏了钱修小院但法律上并没有得到保护,存在风险。
浏览回龙观网上之前的讨论出现过多次,基本上支持者多为一层的业主,而占绝大多数的人是反对的都是住在其它楼层的住户:占用了大家的绿地他们当然不同意!说的不好听一点,一层的住户从中得到了好处是建立在损害其它住户利益之上的。
现实是,小区里已经修了不少小院,而且也没有人跳出来维护他们的权利。但是并不意味着以后没有这样的人。如果小区里越来越多的一层的住户一窝蜂的修建小院,到时公共绿地收到影响,就会有人跳出来反对了。我们要考虑到这个风险,有这个预见。我们花了不少的钱,其实买了一个“违法的不确定”,何必呢。

2. 修建小院,属于擅自修改规划。如果当初可以让一层的业主获得小院(就像1/2期一样赠送小院),为什么不在一入住的时候就让大家修小院。现在入住两年了同意修小院了,不知物业是处于何种目的?是不是仅仅为了创收?根据大家所说的,走廊属于无障碍通道,是政府规定的。那么现在小区拆掉了政府规定必须的东西,就是违法擅自修改规划,这也有法律风险。

3. 目前的在龙腾苑2区的6号楼、13号楼前的那条走廊,给住户带来了方便,尤其对于老年人和小孩。在这条走廊上面,可以在阳光下散步,晒太阳;也方便了一层住户之间的沟通交流(这两栋楼均为专利局团购,住户均为同事)。大人微笑着看着天真烂漫的孩子们在走廊上面学步、嬉戏,邻居之间阳光下闲聊,这是多么地惬意而又安详!

4. 将能够方便联通大家的走廊分割成相互对立的12个小院,是居民关系的退步。我们国人很擅长“修墙”,长城就是一个典范,乔家大院也是一个代表。修四面墙占地为王的,小院子让人感觉是回到了农耕时代。如果再在原子里面种上葱蒜、蔬菜,甚至养点东西,就更像一个村落了(事实上有这样的小院子)。小区里一层的住户之间好不容易有了能够自由的、方便的联系的“走廊”,现在却要掏钱再破坏这个好不容易进化过来的融洽关系。把自己封闭起来。

5. 花了钱,让小院荒着?小区里其它几栋楼一层已建的小院,很多都是“荒”着。如果只是年轻人住,没有老人在家,就没有时间整饬打理,小院也基本上派不上用场。据说修院子物业收的是围墙的“物料费”,大概每米300元左右(这是以前了解的数据,具体待查),大体一个小院的开支在5/6千元。有这笔钱,赶快去办产权证才是真的划算!我希望把有限的钱用到刀刃上。

我不同意再修小院,因为掏钱买来的是一个“法律上有风险的东西”,大家各自封闭起来,而且买来了荒着就是浪费。

如果大家都真的很想修建,可以把我们单独出来,就像6号楼北边一层小院有一家没有修一样。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2006-03-21 01:47:0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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