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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市长信箱回复,也就这样了。
主 题:对燃气价格调整的居民意见
编 号:2006006758
时 间:[2006年3月22日9:51:47] 允许公示
内 容:
近日从媒体获悉,北京市燃气集团民用燃气价格调整方案已经上报。我们作为燃气自采暖用户,希望在方案中考虑自采暖费用过高的问题。
自采暖用户,比集中采暖热效率低,费用相对偏高。而以燃气作为燃料,本身不是一个低成本的方案。目前的实际采暖费用,已经是普通收入家庭的承重负担。
2006年2月,北京市发布了自采暖用户补贴办法,但是该办法操作性差,覆盖范围小,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才有可能享受政策。实际上,在小区内部网站粗略统计中,超过7成居民与该政策无缘。并且,该政策也未体现对自采暖和集中供暖不同费用水平的区别对待。
自采暖用户,用电供热的,现在执行峰谷电价,夜间半价。供热可以设定在夜间加热。而对自采暖燃气用户则没有相应优惠措施。
按照目前媒体预测的燃气集团的方案,燃气价格上涨在0.6元,普通居民家庭可能增加上百元负担,而燃气自采暖用户费用将增加1000元左右。
我们请求市政府在审批燃气集团的方案时,能考虑我们的具体情况,考虑居民的利益。.
尊敬的小嘴嘴同志:
您的邮件已收到。根据您信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处理情况将由承办单位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特此告知。
市长信箱
2006年3月22日
回复内容 :
小嘴嘴同志:
您好。
对于天然气等公用事业商品或服务价格调整,政府部门会充分考虑市民承受能力、价格总水平和生产成本,会严格遵照法律规定的各项工作程序,如成本审核、专家论证、价格听证会等等,并且及时向社会披露信息。
二ОО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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