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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的净化及诽谤法的作用(ZT)
网络空间的净化及诽谤法的作用
关键词: 诽谤 名誉 文明 理性
最近坛子里出现了在帖子中谩骂他人的现象,这是一种不好的征兆。我个人认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应当用这种方式对待他人,哪怕是我们的敌人。别人的错误(假如他做错了的话)已经是一次不义,如果我们还用不义的方式来对待他,那只能是不义弥漫、升级,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接下来,我将试图通过下面的帖子,讲一下诽谤法在净化网络空间方面的作用。提醒大家,当我们在发言的时候,我们应当持一种慎重和负责的态度。
任何文明的社会,都不会置个人或社会团体的名誉于不顾,更不可能拒绝对遭受名誉侵害的个人或团体给以正当的法律保护。但重要的不是这种普遍的现象本身,而是其背后所包含的基本原理,即为什么要保护名誉和惩罚肆意践踏他人名誉的举止,比如在论坛上随便对他人开骂的作法。要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困难,因为一般的人都容易在以下的看法上达成共识:通过对名誉的保护,诽谤法捍卫了民众的人格尊严,保护了隐藏在社会团体名誉后面巨大的经济利益。
这种看法在网络空间同样是正确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网络空间这样的观念市场,诽谤法起着保护网民个人尊严和社会团体名誉不受非法侵害的作用。就像对违法经营行为的规范和治理有助于市场的稳定与繁荣一样,将故意散布虚假信息而侵犯他人名誉的言论者绳之以法,同样也是这一观念市场能够正常发挥其作用的前提条件。然而,必须强调的是,诽谤法的宗旨并非仅仅为了个人人格利益的合法化和绝对化;诽谤法同样可以在促进意味深远的讨论的过程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更确切地说,诽谤法可以对公共讨论的文明化产生积极的影响:诽谤法为相互间的言论划定一个大家都可以遵守的界限,从而杜绝与公共讨论无关、或有碍人们自由表达的言论。诽谤法还像其它的交流礼仪和规范一样,教会人们如何进行表达并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构筑网络空间表达的理想语言环境。
针对网络空间的各种论坛来讲,诽谤法对公共讨论的这种文明影响,至少可以以两种方式促进人们正确地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表达自由权。首先,言辞“攻击”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破坏网络空间的表达环境,从而将一些网民赶出网络论坛。诽谤法通过为参与表达的人提供言行标准和对少数出格者的威慑与惩罚,使网络空间的表达环境达到人人都能接受的程度,从而保证互联网上的讨论能够向所有的人开放,而一般的人不至于因为表达环境的恶化选择退出或保持沉默。其次,诽谤法可以帮助治愈电子空间富有意义的讨论的最大的威胁—语无伦次。不错,互联网使得每一个上网的人都可能成为一个潜在的出版者。但与此同时,由于在网上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把关人,难免使网络空间的表达因过分随意而降低言论的质量,网络技术对匿名表达的支持和多数网民在线表达多使用匿名和假名的事实,也有助于这一趋势的发展。结果是,网上可以得到的无限量的信息和天南地北的狐朋狗友在为言论者提供了表达的充裕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因信口开河而产生的垃圾信息。此外,因为大量网上的信息是由不知名的人发布的,所以评估其可信度是非常困难的。这一点即便是经常在各种论坛上出入的人也颇有微词。使用电子写字板的用户,不仅仅是在上面寻求其兴趣范围内的讨论或与之具有相同想法的个人讨论;他们同样寻找使他们能够评估一个特定事务(多数是公共事务)的信息。但通常的情况是,对这些信息的可信性的评估尽管不是不可能,但确实是非常困难的。一些因网上不实言词而遭受物质和精神损害的网民,公开指责那些发布虚假和诽谤性信息的人,甚至赞成对发布诽谤性信息的人提起诉讼。这至少表明以下共识在一定范围、圈子之内是存在的:如果要维护富有意义的公共讨论的进行,就有必要对滥用网络空间特定表达环境的人实施一定的制裁,以控制毫无意义的言论的在网络空间泛滥。
诽谤法具有约束无节制的互联网讨论的能力,它还可以使互联网上的讨论不仅更文明,而且更理性。因为当在线的言论者意识到他们的言论后果并不得不为自己的诽谤性言论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时,网络空间的表达者就会增强自己表达时的责任心,并有意识地避免自己的言论所可能产生的后果,网上言论的质量就会得到提高。而随着个体语言质量的提高,小到一个具体的网上论坛、大到整个网络空间的语言环境就会大大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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