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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养狗人”与“非养狗人”
  首先声明:第一,本人没有养狗,但很喜欢狗,也许以后也会养狗;第二,本人确实没有遭遇过被“恶狗”吓着的情况,还算幸运,但我很能理解被吓着的感受。
  站在第三者的角度看问题,可能更加清晰些。
  养狗是个人爱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有些人把自己的狗狗当成了孩子般培养,倾注了一腔心血,宠爱、娇惯之情无时不在。
  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即使是自己的孩子,家长要严格教育他们不要胡作非为,狗狗在外面时也要时刻提醒它不可“肆意狂吠”,恫吓他人,溜狗时近距离相遇他人时,要及时拉住绳索,或大声提醒狗狗的“狂吠”行为。尤其是遇见老人和孩子,老人的心脏承受力是有限的,一受到突然的惊吓,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而孩子则很有可能会影响一生的性格。
  “强烈谴责溜狗不拴住”是极端的说法,会引起养狗人的逆反心理,更加故意作出不良举动。长此以往会引起恶性循环,把本可能化解的问题严重化,把有一定道德水准的人推向另一边,比如晚间会故意让狗把屎拉在路面上等等。
  采用“投毒”,以毒攻毒,更是不可取的,同时也是违法的犯罪行为,人家“养狗不拴”只是“道德”问题,说严重了也就是违反“相关管理条例”,而你则不仅违反道德,而且又违法,那么到那时受谴责的不折不扣的就是你了。
  在当前“中国法治”以及“相关管理条例”不健全的情况下,养狗人的行为规范还主要靠自身的道德修养来约束,那么每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准是不同的,行为方式同样是千差万别,你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按照你的意思去做,你讨厌狗,就躲开点,这是没办法的。比如你患有“花粉过敏症”,就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不能“涂脂抹粉”,只好躲远点作罢。
  养狗人要注意的是,你个人喜欢狗,只是你自己的事,不要以为所有人都喜欢狗,其实喜欢狗的人的比例并不大,应该占少数的,甚至是极少数。就算对方喜欢狗,也只是喜欢他自己喜欢的那种狗,比如我个人就比较喜欢“憨憨笨笨”类型的狗,而特别讨厌体形瘦小的、毛少的狗,这就是不同。
  你的孩子怎么看都喜欢,别人的孩子怎么看也不如自己的漂亮。这就是自己养狗与别人养狗的区别,这就是养狗与不养狗人的区别。


                             龙泽 LK
2006-05-26 23:17:3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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