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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猴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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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关于爆炸电池,松下客服的回复****
【原创:2】****关于爆炸电池,松下客服的回复****

5月20日晚电池爆炸事件发生之后,松下北方客服代表来我家进行了两次调查协商:

5月22日,松下北方客服代表3人上门听取记录了事情经过,拍了现场照片,并把发生爆炸的电池,连同手机、碎片一起带走,说要回厂鉴定,搞清爆炸原因。并建议我们对损失提出数额明细。(一个插曲是我原来以为爆炸发生之后手机背面炸的什么也不剩了,SIM卡也不见了。可要说还是人家松下的专业,他们一看就知道电池背板还附着在手机背面,他们用小刀小心地撬开了电池背板,露出看上去还是那么崭新的手机背板,上帝保佑,SIM卡完好无损,电池的铭牌标记也完好无损清晰可辨!)

我们询问怎么会有这种爆炸事件发生,电池即便是保质期过了不也应该是使用时间缩短充不进电而自然淘汰么?对方一个年轻小伙子(姓李,技术负责人)的解释是:电池使用不当是有可能会发生爆炸的,比如摔过、受潮、曝晒等,(我们手机使用过程中一直很仔细,没有出现过上面情况,爆炸当时也是晚上,不存在曝晒、长时间充电等)。对于我们提出的如何防止爆炸事件发生,他说,除了要注意使用过程中避免上述行为,还要经常注意观察,一旦发现有鼓包、裂缝、漏液现象就要马上停止使用(大家记住了啊!)。

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当时他们的态度非常“诚恳”,表示将妥善解决,没有对“电池非原厂”的可能性有一个字的提及,给我们的印象他们已经受理,接下来就是理赔给说法。

我还对他们说,电池的这种隐患(鼓包漏液等)他们作为生产厂商应该清清楚楚告知消费者,给消费者知情权。年纪大点的那位代表马上表示这也仅仅是一种可能,不代表所有电池必然会这样。(哈!哈哈!哈哈哈!!!)

5月23日,华夏时报根据我的帖子报道了此事(原稿据说登载在5月23日的华夏时报,因为没有购买这份报纸的习惯,我至今未见到原文怎样写的)

5月25日,松下北方客服代表再次来访,除了上次来过的那3人,另加了1位电话预约时并未提及的“技术人员”,上门答复曰:经鉴定此电池非松下生产,鉴于我们是松下手机用户,决定只赔偿手机一部。我们提出既然你们说不是原厂电池,请出具书面结论。他们答复不会向个人提供书面鉴定结果(考虑都不考虑,也不向上级反映就脱口而出,可见准备之充分)。(其中一条:我们这块电池上的生产日期,松下当天没有生产,这同样不能出具书面证明)在我们一再要求下他们说要回公司反映再给答复。并与我约定在最终结论出来之前不要在网上、媒体继续发表相关言论,我严格遵守了。(为防变故这第二次上门经过,我们录了像!)

今日(5曰29日)下午,松下客服北方代表打电话给我,答复曰:公司的答复仍然是不提供书面鉴定报告,并且决定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我要求对此事出具书面结论,客服代表又去询问,再次打电话告知:松下绝不出具任何书面文件。我问这是否就是最终结论?答:是的。

注意:我们要的是“电池不是原厂生产”的书面结论,而不是工厂正规鉴定书。他们不肯提供,他们说他们只是口头确定此电池非松下原厂

大家都来看看,这就是松下所谓的“非原厂电池”(他们一再强调:“非原厂”并不代表就是“假冒伪劣”。真会玩文字游戏呵~):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既然他们口头认定电池非原厂,那么此电池来源我也可以口头保证:就出自松下自己!

对于电池是“原厂”还是“非原厂”的区别,他们提出的几点是:

1、模具有差别(他们用作对照的“原厂”电池生产日期是2002年的,我们这块是2005年的,我觉得不具备可比性!)

2、生产日期不对(他们说,那天,松下没有生产)

3、防伪标签贴的位置不对(一个在右下角,一个在左边)

4、内部金属壳成分不一样

5、封装不一样

凡此种种,基本上都是我们消费者在没有参照物的情况下,单凭肉眼无法辨认的东西。(讲起来头头是道,言之凿凿,但就是不肯出具书面文字证明此一切)

这无异于提醒大家:以后买他松下的东西之前要先打电话给客服代表询问生产日期那天他们的生产线开机了么,正品的记号(“暗号”?)是什么,最好再拆开来分析一下内部结构。不做到以上这些,买到“非原厂”你就应该自认倒霉,松下也不会对以上“说法”承担任何文字上的责任

(最近我也向很多手机经销商询问有无GD88同款原装手机电池卖,打算买到一款传说中的原装电池来对照比较一番,奇怪的是他们的答复一律是:没有,要买只能找松下客户部!我们连正版原装参照物也购买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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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搜索相关松下GD88报道的时候,意外发现一篇已经网页失效了的帖子,我用网页快照的方式打开,幸好整篇文章都能看到,一并转贴过来。

我声明:只是转贴,不为此文章真实性负责!以下是转贴内容,不代表我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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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路漫漫,讨说法缘何这么难?
——松下手机线路自燃,保修期内拒不保修

俺们公司的一位同事毛先生,于2003年9月8日,参加了由上海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举办的“百样精彩”积分兑换手机活动,按照活动规则,以“连续使用24个月,每月最低通信费400元“为承诺,经抵扣1000分积分,以600元价格换购了松下GD88型手机一部(同期市场价格为4180元)。

新手机刚用了9个月,2004年6月11日,毛先生在使用该手机时,突然断线,然后就是一股焦糊味袭来,机身瞬时发烫。仔细一看,原来手机的键盘上方出现了一个明显的燃烧击穿点,毛先生立刻拔下了电池。在惊讶的同时,毛先生还不断庆幸自己是在使用时手机出了故障,如果是在不被察觉的情况下,任其发展,后果可能就不堪设想。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以后的保修和投诉过程会这么漫长。

第二天,6月12日,毛先生托朋友送手机去上海电信广中路维修点,该维修点受理后,进行了初步检查,称该机需送生产厂商——北京松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修并确定故障原因后,再确定以何种方式进行维修。6月22日,北京松下公司的“维修报价单”发来,称此故障为“保(修期)外,人为”,且维修费高达2286元!!且故障原因是“进液”(受潮)。

毛先生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并没有任何人为损坏的行为,也没有自行打开过机芯,“人为”、“受潮”并无主观上的可能。类似这样的故障,毛先生认为,最直接、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松下手机的质量问题。可作为一个消费者,自己并非此方面的专家,也不可能耗时耗力,并花一笔不小的数目去权威机构做鉴定,以驳斥北京松下公司单方面的“诊断意见”。在反复拉锯了几次后,松下公司非常强硬地坚持单方意见,置毛先生的质疑于不顾,将责任完全推在消费者自身原因上。

作为一个十多年的老手机用户,毛先生从第一代“砖头机”开始使用,更替了这么多机型,怎么偏偏就是购买了由号称“服务就是心满意足”的松下公司生产的手机就出了问题?!他实在想不明白,这样一个世界知名的企业,号称具有“以客户为主体”精神的大公司的售后服务就是这样的水准?!

毛先生打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同时,也希望借报纸一角,呼吁广大消费者要慎重选择产品制造商和服务提供商,毕竟,消费者目前仍是“弱势群体”。

另,近期,日本品牌的产品,大到汽车,小到家电和化妆品,频繁由于质量问题被曝光,对国人而言,大家是不是也要擦亮眼睛?

(转贴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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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要说得是:如果就此事打官司,我面对的将是对方十几万律师费的专业高级律师,胜算非常渺茫。

纵观所有手机电池爆炸事件,无一不是以“电池假冒伪劣”收场,因此我也不打算耗费金钱精力去打这场肯定打不赢的官司。

我能做的,就是尽我的力量向更多人讲述,让更多人知道

如果觉得能起到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和修练火眼金睛的作用的话,请广泛转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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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2 14:04:4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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