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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经 验 值: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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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 分:1637.6 |
注册日期:2003-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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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我同意你的观点,每个人都有追求向往美好生活的权利.但我也同样认为,为了拥有一个好的物质生活而不是因为爱而结婚,最终只能带来对自己的极大伤害.如果一个人单纯因为你长的漂亮而选择你,那么你总有容颜不在的那一天.其实,我不认为他们的分手是一个人的错,我也很能理解女方的心情.我反对虚荣,但并没说那个女孩是虚荣的.如果那个女孩很虚荣很看重物质生活的话,既然她以后能找一个挺有钱的人,那她在结婚前也一定能找到.
这件事我认为应从俩方面思考:一方面,男方确实对分手有不可推辞的责任.爱一个人,应该为对方着想,对方的快乐某种意义上也是自己的快乐,不应完全从金钱方面考虑.何况女方想要口红的部分原因是为了工作.这难免会让女方觉得对方不重视自己,而这一点是大多数女孩所不能接受的,从而导致分手;另一方面,女方不应为一时之不快而匆匆作出决定.一件事不代表件件事.首先,还是那句话,要沟通.夫妻双方有什么不可以谈的?如果双方通过沟通而达到相互理解,我觉得应不会导致那种结局.其次,女方应从男方的一贯做法来进行分析,看他到底平时对自己如何,是不是爱钱超过爱自己?从男方后来的做法看,我认为男方确实爱对方.如果这么想问题,可能他们就不会为了一件小事而离婚.
常言说得好,知足者常乐.太贪心往往没有好结果. (此文由唐豆豆在2003-03-25 15:55: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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