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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露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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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呼别人为“母的”,确实不合适。也许你并不在意,平常也是这么说的;但别人可能承受不了。
不过,我觉得,没必要道歉。

称呼“母的”可以表示一种愤怒,对险些引发某个危险性很大事故的责任者的愤怒——说得通俗一点,就是骂人。

如果被别人威胁了生命,还不能骂么?一个有生命、有思想的人,不是一个石头,就算石头也还会“疯狂”呢!

我支持你公布她/他的车号。

如果有人觉得公布车号会导致没有安全感的话,那为什么还要直接的去威胁别人的生命?!就你自己的命是命,别人都不是命。再说每天开着车上下班,还需要通过别人的帖子来显示在哪里上班么?

还有那些什么邻居论,女士新手容忍论,五十步笑百步论……
1、既然都是邻居,为什么还要那么开车?被别人指出错了就想到是邻居了,威胁别人的时候怎么就不想了?
2、女士、新手就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找没人的地方练车,别拿别人不当回事!
3、每个人开车都有可能违法,就应当允许别人指出,就应当认罚;做人要负责,做错了要承认。

再多说一句:交管局的网站上查不到你的违法记录,只能表明没有被抓到的违法行为,不能代表你没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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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露一手 想 露一手
2006-08-01 14:13:1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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