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我爱酸三色,我更爱大虾酥!
我爱酸三色,我更爱大虾酥!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高级居民
经 验 值:328
魅 力 值:112
龙    币:887
积    分:453.3
注册日期:2006-07-30
 
  查看我爱酸三色,我更爱大虾酥!个人资料   给我爱酸三色,我更爱大虾酥!发悄悄话   将我爱酸三色,我更爱大虾酥!加入好友   搜索我爱酸三色,我更爱大虾酥!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我爱酸三色,我更爱大虾酥!发送电子邮件      

嗯嗯没明白,乌鸦和母怎么就异曲同工了呢?
我理解您不在乎管自己叫乌鸦,我也不在乎,没人会在乎。可您要是管谁都叫乌鸦……嗬嗬,我想您一定不会这么做的,哦?

对您回帖的第二段,如果真如您所说我没意见。恩,不过我想,基本上我跟您的争议焦点不是这个。而是当有人对那种不妥的网上指责方式提出意见时,您一再要求我们看违章危害图片贴……这个,我的意思是您和人家说的是两回事儿。

对您回帖的第三段和第四段,我已经说过了,关于违章不对我和您没有分歧。我愿意再说一遍,在这个问题上,我、和、您、没、有、分、歧。

对您回帖的第四段。您说的太对了:“交警网站上公布的车辆违法信息中有的是车牌号”。这种公布行为和合理合法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您也说了是“交警网”。对,那是国家公权力的范畴,那是交通管理部门行使行政职权的一个部分。

所以,如果这个被公布的车号出现在您说的交警网上,,,我想不会有人有意见,您说呢?
2006-08-01 22:49:2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78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