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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经 验 值:1384 |
魅 力 值:77 |
龙 币:2045 |
积 分:1205.6 |
注册日期:2005-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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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并没有义愤填膺,我出并没有把我的东西强加给别人,我反而觉得你强加给别人了,英文名字是工作地需要,没必要在这里说,在我的眼里非工作场合说英文名字要么是显摆
自己,要么就是有病,我原告只知道来这里上网就是一种消谴和交流,不知道这是否还是工作,还有我再提一句,你刚才说了"不要把你的强加给别人"而我觉得你反而在执行这一点,人家别人是在自己的乐园里交流,并没有人请你去,你去了也无可厚非,可是你跑到这里来叫嚣,恐怕不全适吧,我觉得你既然你站在一个高度上看问题了,就应该站在这个高度解决问题,在你的发言中也提到法律了,我觉得法律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你公开严肃的声明自己就应该以中国的法律为准,应该说自己的中文名字,这不是儿戏,不是工作,当然了如果你是外籍人士,那可能得另讨论吧.同时我一直想搞清一个问题,也请你正面问题,你是去年那四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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