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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同你的说法
如果是网友自愿组织费用平坦的话,大家对于地点和消费的选择应该也是AA的,或者说每个参与者都有选择权或投票权,以前的活动全是如此,
以上我完全同意
所以说不管谁组织活动都只有一个意向,地点具体内容花销是由所有参与者共同商讨完成的,而不是有组织方决定的;
以前的活动是按照上述办法组织和举行的,那么新的组织办法就不能被接受吗?
如果地点固定的话,还不如说是某个商家组织的活动,只是由网友出面组织罢了。
我不清楚唐斑竹在组织一些活动时是个人名义组织的还是以美普的名义组织的,但组织固定地点的活动也无所谓个人还是商家了我想。
况且最关键的没谱至今没有说明这些人与他们有没有利益关系,这才是最关键的,如果有,那便是所谓的“托”
有没有利益关系我觉得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通过活动有所收获,这才是活动的精髓。
对于你说的
商家趋利固然没错,但是取之有道,每个人心中自有评价,争来争取也不会有结果
那为什么还会有人发这个主贴呢?
去了觉得贵市消费者的权利,发铁也是他的权利,人就是去了觉得贵有发铁说,我没看出有什么错,你不也发铁说觉得不贵么
是的,发贴说一下自己的感受是消费者的权利,但胡乱扣帽子就不太合适了吧。
最后一点,和商家没什么可交涉
没什么可交涉的为什么你去买东西要侃价呢? (此文由烟灰缸在2007-04-23 16:08: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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