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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还“女秘书”清白
重庆一名27岁女子毕业后先后为多家民企老板做秘书,工作顺利,收入颇丰,然而相亲却次次失败,原因是男士们都认为女秘书难免“潜规则”,担心自己被戴“绿帽子”,“在很多人眼中,女秘书就是老总的情人、二奶”。(8月20日《重庆晚报》)
相亲对象和旁观者之所以不相信这名女子的清白,是因为将女秘书这行业和“潜规则”联系起来的观念颇有些根深蒂固。那么这种观念从何而来?
所谓“潜规则”,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交易性性骚扰”,即以给予和保持工作中的某种好处为条件,向员工或下属提出性要求。这是一种既侵权违法又败坏职业道德的行为,按理是应受严惩的。然而,中国目前的职场上,它的命运却恰恰相反:首先是基本不会受到惩戒;其次,既然不受惩戒,所以就可以近乎公然地实施,成了在某些行业里谋职求生就必须付出的代价,特别是对女性来说;再次,围绕这种现象的是非观念也暧昧不明,很多人对其没有愤怒,而往往只有调侃甚至羡妒,从舆论上更助长其合法性。
在这种畸形的现实之下,整个职场的风气都被潜在地毒化,导致所有可能被“潜规则”的人都要承担污名的想象:没有人相信她们的成功是靠辛勤劳动换来的。
女秘书职业成为“潜规则”污名重灾区的特殊原因,是由于近年来这一职业的标准和定位出现严重异化,按理说男性和年长者一样可以做秘书,然而一些用人单位却公然设置性别、年龄和相貌的歧视性门槛,只录用年轻美貌的女性,悦己悦人的招录目的就和“潜规则”暗通款曲。
不过,无论如何,这些责任都应该应由雇佣者、权力者来承担,但现实却恰恰相反,关于“潜规则”的负面评价往往只归于被选择、被定位的就业群体,不管是女演员还是女秘书。责备这些人其实很容易,却毫无用处,因为谁都知道,职场上的游戏规则并不是由她们来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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