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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正式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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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币:341 |
积 分:258.7 |
注册日期:2004-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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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需要理由吗?
有人说,2004是个离婚年。
从冯导的“手机”到陈道明的“中国式离婚”;
从林,李的“当爱已成往事”到韦味的婚姻破裂;
贝克汉姆和其漂亮助理丽贝卡的出轨;
就连英国首相梅杰和女议员也传出婚外情。
那些“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教诲,仿佛已经成为遥不可及的童话故事。
那些在围城外的开始犹豫不决,而城里的已经蠢蠢欲动。
到底是什么让我们——不再相信爱情?
——“只要曾经拥有,何必天长地久”——
难道这就是爱情可以不再保鲜的口号么?
当那些伤害和被伤害的人,都拿来当作鸵鸟式或者阿Q的自我安慰时,
“爱情”那2个字已经被糟蹋了。
也许,爱情本来就不应该因其的不永久性而和婚姻联系在一起;
也许,N年后,人类的“一夫一妻”制的历史就会被改写;
也许,在我们年老力衰,孤然一人的时候,
脑海里仍然记得那些,相互搀扶走在夕阳中的老人们。
但是,今天浮躁的人们啊~~
你们究竟想要什么?
网络游戏,网络聊天,手机短信,BBS,办公室恋情。。。。。。
请不要怪我言不由衷,请不要怪我无法承诺;
只怪世界变化太快,诱惑太多;
只怪MM越来越漂亮,只怪帅哥越来越多;
只怪婚姻本身就只是一张纸;
只怪现在手续更加简单,一天进出2次都可。(上午结婚,下午就可离)
那些曾经伤害也被伤害过的人们啊~~
难道就不再期盼那盏每天为你亮起的灯,
仅仅就是留恋那一闪而过,留下灰烬的烟火?
当爱的次数越来越多,
其实,还是觉得寂寞?
承诺,孰轻孰重。
可以是心中一颗剔透的水晶,
也会是一张不名一文的废纸。
当那些所谓的“诱惑”叫卖着“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爱情??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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