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男女》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我是开叉车的
我是开叉车的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居民
经 验 值:28
魅 力 值:33
龙    币:37
积    分:38.8
注册日期:2005-04-21
 
  查看我是开叉车的个人资料   给我是开叉车的发悄悄话   将我是开叉车的加入好友   搜索我是开叉车的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我是开叉车的发送电子邮件      

如果
不讨厌对方,也并不意味着互相选择了对方,最主要还是看感情发展的程度,如果觉得两个人的习惯和生活目标大致相同,而且认为快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同居也无所谓。但感情的事最好理智些,不可轻率。
2005-04-23 20:11:5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21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