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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政府指导性文件(不等于法规),不能牵涉已签物业费合同........目前龙锦六/四区的情况2003年按0.52元物业费合同.
如更改物业费收费标准,请跟业主委员会谈...
首先就是要成立六区四区业主委员会...
现在风雅园跟物业打的官司,就是这种情况.大家拭目以待!!
物业费涨价 风雅园业委会告状!!![法制晚报]
业委会:这是观里第一起此类官司
物业:已调走原经理求谅解 居民意见分两派
去年定物业费标准 后指导价有变 费用调高 双方协商十多次无果 今晨———
今天上午9时,回龙观第一起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违约诉讼,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开庭。
8月21日,因认为天鸿宝地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费,回龙观风雅园小区业委会李主任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风雅园是回龙观较早建立业委会的小区。
涨价事件
政府指导文件变物业单方面提价
2005年底,物业和业委会签订了《风雅园小区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当时双方约定按0.5元/月·平方米(以下省略“/月·平方米”)收取物业服务费,并约定“如政府发布指导价格调整,甲乙双方依政策协商解决”。
然而合同刚签订,北京市政府就对物业服务费指导价做了调整。根据新指导价,风雅园小区物业费用应按0.63元收取。
业委会称
多次协商无结果只能上法庭解决
昨天下午,记者在业委会今年1月10日出的一份建议方案上看到,业委会当时建议以0.57元的标准收取,但同时还要求增加安全防范设施和消防设施,并且不承认高压、变频水泵维护费。
李主任告诉记者,从今年3月开始,他发现物业公司在没有通知业主的情况下,按0.63元、0.75元和0.59元等不同的价格收费。“这些都高出合同约定0.05元到0.25元,已经违约。”于是,业委会以违约为由,将物业告上法庭。
李主任表示,这是观里第一起物业与业委会之间的官司。从今年1月份开始,业委会已经与物业协商了十余次,如要和解,那也要等到法院出调解书,拿出可行方案。
物业说法
调走负责人求谅解望业委会放弃诉讼
记者从物业公司了解到,他们已经请好律师准备应诉。但物业公司李佳经理表示,他们仍希望业委会放弃诉讼。
李经理表示,原风雅园物业负责人已调岗,并对该负责人做出不合格认定,以求谅解;还调回原来与居民相处甚好的老物业主任接任。
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纳也是满腹委屈:“我们小区以前每年物业费收缴率在99%,是回龙观收缴率最高的小区,但是今年风雅园1、2、3区的收缴率分别才达到50%、30%、20%。我们今年已经垫付了近80万元物业费。”
居民反应
明显分为两派有支持有反对
记者在小区走访时,遇到的居民明显分为两派。一方支持业委会维权;一些业主认为小区物业服务做得不错,提价几分钱也可以接受,没必要闹上法庭。
专家观点
北京市指导文件不影响合同规定
业主维权专家舒可心先生表示,物业费的合同是业委会与物业签订,因此业委会可作为主体起诉物业,这也是在业委会的职责范围内。
北京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向群表示,合同签订好以后,就应该照合同执行,提价应先征得业委会同意,若没有同意就涨价,物业的行为有违约之嫌;至于北京市指导文件,齐律师认为规范性文件不能影响合同规定。
相关链接
2005年3月-2006年8月
美丽园小区业委会状告北京鸿铭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是北京首个打赢物业费纠纷官司的业主委员会,官司一波三折引起巨大反响。
2004年9月-2006年6月
美然动力街区美晟物业合同到期,业委会拒绝与美晟物业续签。但美晟物业一直以“尚未收清物业费”为由拒绝撤出。今年出现业主被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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