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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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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公告---001
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公告---001

公 告
龙锦苑二区物业管理区全体业主:
回龙观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依照相关文件精神,经龙锦苑二区首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通过政府备案。自即日起回龙观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开始依法履行职责。在此宣布:
一、龙锦苑二区物业管理区域内除私人专有权属以外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均属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照《物业管理条例》,龙锦苑二区全体业主享有对物业管理区域以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依法行使相应的管理权。
二、根据龙锦苑二区物业服务实际情况,龙锦苑二区前期物业协议有效期至2006年11月26日。其它任何有效期超过2006年11月26日的协议、合同都不予承认。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即日起与物业公司进行2007年度物业合同谈判。2007年度物业收费标准须按照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三、任何个人,单位不得侵占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收益。对于已有的侵占行为,相关个人、单位必须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市昌平区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
200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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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1 09:09:1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9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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