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锦苑》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
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正式居民
经 验 值:73
魅 力 值:93
龙    币:90
积    分:102.7
注册日期:2006-08-31
 
  查看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个人资料   给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发悄悄话   将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加入好友   搜索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发送电子邮件      

致天鸿宝地公函----关于小区物业服务事宜
公 函
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
应贵公司要求,将原定的物业合同谈判结束日由3月31日延至4月15日,感谢贵公司在此期间保证小区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经业主委员会决议决定,按照如下原则签署2007年度的基本物业服务合同:
1、物业服务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京发改[2005]2662号文件执行。
2、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3、公众责任险原本为0.04元/平方米•月,因2006年贵公司购买的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故只交纳未投保的2007年度下半年公众责任险的相关费用,因此总价格下降0.02/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标准由北京市规定的0.65元/平方米•月下降为0.63元/平方米•月。
4、合同签署后,贵公司可按0.63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在2007年12月31日前向龙锦苑二区业主收取2007年度物业费。
北京市昌平区龙锦苑二区
业主委员会
2006年4月14日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站网友《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原创,转载需征得原作者同意并注明转载自www.hlgnet.com』
2007-04-16 17:08:1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890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