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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保安问题,先发几句牢骚,欢迎大家的板砖。
关于小区保安问题,先发几句牢骚,欢迎大家的板砖。
近期小区保安是否属于童工我不想争论,对物业来说,这个属于低智商的问题,但大家提出此意见是有原因的。从更深层次探讨,是因为大家真的怀疑这几个“形式上的保安”,是否真正能保证全体业主和小区的基本公共安全,而不仅仅是摆设,更不能只是拿着业主的工资,干着为物业收停车费谋取暴利的机器。
保安一词,国家是有专门定义的,是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公司规范培训,并且达到国家或行业认可的合格标准的专业人员。那么看看我们小区的实际情况呢?我个人认为小区内穿着保安制服的小朋友们是达不到一个合格保安最低标准的。
记得物业公司在年终财务公示中显示,给保安发1200元/月的工资,当时就有居民反馈有假。这里且不讨论有没有假,更不讨论1200元是否过高,只说相不相当、值不值的问题。我想问问,除了收停车费,小区内穿着保安制服的小朋友们还干什么了?
或许穿着保安制服的小朋友们干了很多实际的事情我没有看见,但是我不止一次看见他们在巡逻的过程中和业主家的小孩一起玩乒乓球;我看见他们斜着帽子、歪着身子、叼着烟卷、懒懒洋洋地倚靠在小区中心长椅上,相当专注地观战老人们打麻将。
对于其个人行为,我可以原谅,更能理解,试问谁没有贪玩的时候?但是对于其代表物业公司,行使保护全体业主和小区的基本公共安全的职责上,物业公司是失职的;更具体到物业公司收了老百姓的物业费,就包含应当履行“提供合格的保安服务”的合同义务这一点上,物业公司的履行方式和内容是不恰当的,法律后果是违约行为。
再说最近两件事,业主在小区内被外面来的人拖至小区外殴打,这时穿着保安制服的小朋友们在干什么,采取了什么样的实质行动保护业主的生命安全?诚然,直接的因果关系和法律责任是打人的人承担,但是物业公司的不作为,与业主被打的事实结果之间具有间接的、次要的因果关系,同样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我们业委会主任在小区的家中门把手被不名身份之徒暴力踹掉,门上被泼汽油,并被恶毒语言严重威胁一事,且不讨论是否事件本身就是物业公司意志的贯彻,只说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否得到了基本的保护问题,这时穿着保安制服的小朋友们在干什么,又干了什么?
如果物业公司理解的保安服务仅仅是找几个小朋友穿上制服在小区中晃悠,那么老百姓就没有理由再支付物业费中保安服务的这部分费用,因为老百姓压根就不需要花钱购买这样的晃悠服务。
此文的目的,是希望物业公司的管理层能关注该问题,并采取实际行动规范该问题,为构建和谐社区做点力所能及的工作吧。物业公司,也应该是靠合法经营,通过服务于社区,持续不断得从服务对象,即全体业主处获得相当的服务对价,并形成应有的利润。我只希望我们的社区物业,千万不要去学习媒体报道的黑物业,依靠下三烂的势力和手段,为自己谋取非法的或不正当的利益铺平道路。
到今天,我还基本相信我们的物业,能和业主一起共同成长,旦愿我的相信是一直正确的。也希望物业能接受业主的监督,这实际上是在无偿地帮助您成长。
对于本文中我一直没有正面使用“保安”一词,而是用“穿着保安制服的小朋友”这个概念,因为客观上后者好象更符合现实情况,主观上对小朋友个人没有任何的歧视和冒犯,还望谅解。
作为律师,我个人,保留依据法律途径索回,之前所缴物业费中不合理的保安服务费用部分的权利。不知业主们意下如何?至于物业公司如果愿意不花业主的钱自己掏腰包,雇上三五个小朋友穿上保安制服在小区内专职晃悠,那又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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