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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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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我观点显明、正确!
首先,作为小区的业主,谁不希望有个“和谐”(虽然这个词很恶心,被迫引用一把)的环境,人人都能站在别人的角度看问题,考虑大家的生活。
“四儿”说的我也同意,矛盾扩大,双方都没好处。可是大家在没有激化之前就是有持无孔、甚至是肆无忌惮。只有大家都交了该交的“学费”之后就ok了,彼此了解到对方的想法和能容忍的尺度。然后再有问题再激化,再解决。在时间上这是解决问题最快的,与其让大家相互积怨,不如通过这种方法快速彼此了解。我个人估计,在这次事发的地点很长一段时间内去锻炼的人会非常收敛。这不挺好的,大多数锻炼者没有被砍,但已经知道以后该怎么锻炼了,大多数被骚扰者,没有砍人,但至少能享受一段安宁的早睡了。
另外,小区通告绝对没用。中国人在法律上都能钻空子,对自己安全保障的交通规则都不遵守,更何况是小区的通告。通告内容也模糊难以限制,比如走路声音小,小到多少分贝合适呢?远离居民楼,多少米呢?。。。根本无法提出硬性标准。小区溜狗也是一样,破狗天天叫,天天对人狗视眈眈,将来哪天咬人了,派出所来了,把狗该杀的杀,该罚的罚,问题不就o了。再咬人再杀。
经过这样的激化,大多数人以最快时间得到了想得到的。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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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回龙观变得更强大,因为我也是强大的集体的一员。
2007-06-19 16:30:2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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