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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以续约的方式结束----龙锦苑二区与物业公司放下以往的纠纷,重新签署物业合同(新京报)
维权以续约的方式结束

该网址不再展示 · 2007-9-15 2:43:59 · 来源: 新京报
龙锦苑二区与物业公司放下以往的纠纷,重新签署物业合同


  考虑到小区的建设,有过纠纷的物业和业委会握手言和。


  9月9日,位于回龙观社区的龙锦苑二区与物业公司———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签署物业合同。“不打不相识”成了这次双方签署协议前的寒暄词,的确,放下以往的纠纷,业委会与物业开始共同创建和谐小区。也许,在诸多纷争之后,共建中才能达到最后的共赢。

  龙锦苑二区业委员的队伍非常年轻,当选委员平均年龄30.4岁。也许就这一特点决定了业主委员会没有思想包袱,在维护自身利益上敢于寻觅最合适的土壤。

  一切都由维权开始

  2006年6月,龙锦苑一区、二区物业服务处以方便业主为名,在小区内私自建房。但小区建设原本就有配套的物业用房,而且在建房过程中没有向业主征求过意见。自房屋开始建设就遭到小区业主的强烈反对,但是物业服务处依然强行施工。

  6月19日,业主开始在小区中心聚集,部分业主提出要强行拆除,矛盾有激化的可能。在此情况下,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于6月20日夜将违章建成的房屋拆除,至此矛盾得以平息。

  在此次维权过程中,业主面临一个尴尬的问题:即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为此小区业主利用团购的先天优势,志愿者报名担任单位联系人,负责与本小区的业主进行联系。这一制度为以后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6年7月至9月,各单位联系人通过前期交流与联系,并且与居委会建立正常的联系渠道,据现任业委会主任晋岩伟介绍,向回龙观风雅园业主委员吸取一定经验后,了解了业主委员会组建的相关文件与程序。2006年9月,依照相关文件及规定,龙锦苑二区开始筹建业主委员会,至11月26日选举成功。

  冲突从停车收益升级

  2007年4月,回龙观龙锦苑二区业委会依据小区购房合同中将停车位约定为小区的配套设施的条款,决定将小区内220个地面车位,全年35万余元的收益收归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却主张,他们的停车收费没有违规之处,收费标准也是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相关停车管理服务,并通过合法手段收取服务费用,并非利用公有设施进行经营性收益活动。

  龙锦苑二区与物业就小区停车位收益发生争执,最终争执深化成了矛盾冲突。据业申委主任张大宪介绍,在多方的协调下,4月29日晚,龙锦苑二区业委会与天鸿宝地物业公司副总经理共同发出《联合公告》。次日,这份公告被公布在小区业主论坛和小区内公告栏上。《联合公告》称:业委会暂停执行“5月1日起业主停止交纳小区内停车费”的公函,并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物业方继续谈判工作。目前小区停车管理维持现有的方式和收费标准。针对小区前段时间出现的一些治安案件,物业承诺增派保安,坚决制止发生扰乱或危害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现象。而此举也为下一步的和谈奠定了基础。

  建立大修维修基金实现双赢

  目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就2007年物业合同谈判再次展开,对于合同谈判中的原则性问题基本达成一致。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纳介绍,对于停车场收益问题,双方搁置争议,待今年10月1号各相关政策与法规实施,双方都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依据以后再行协商。业主委员会就小区日常事务与物业也展开了正常的合作,包括小区中水切换工作、2006年业主欠费工作及小区内业主违规问题。

  经过磨合,现在双方正在形成日常事务的交流、磋商的办法。晋岩伟透露,业主委员会于近期召开了关于大修基金事宜的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决议,实现小区大修基金的保值增值。据了解,目前小区的维修基金总体在410万左右,资金划转之后,如果按照5%利息来算,5年之后的利润在100万左右。晋岩伟认为,这些收入可以用来小区建设或是减免一定的物业费。而进行资金划转,就必须有物业合同,所以,在考虑到小区的共同建设,物业公司和业委会进一步协商后,结合了国家的物业条例,签署了新的物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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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偷着乐!
2007-09-19 13:48:2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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