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锦苑》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QQ2008
QQ2008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查看QQ2008个人资料   给QQ2008发悄悄话   将QQ2008加入好友   搜索QQ2008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QQ2008发送电子邮件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托方(甲方):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2008-06-18 19:56:0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55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