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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分析是有问题的~
1。物业管理用房只是公摊面积的一部分,即使购房合同中的物业管理用房能对应上,并不代表居委会没有使用公摊面积,表中配套公建应该包括公摊及不列入公摊的两部分。
2。我查了购房合同,没有找到“物业用房1160平米”的内容,倒是房产证中有个1100多平米,但其含义不是很明白,需要专业解读
3。目前2区居委会使用的面积为E0214的1层,面积应该是120平米了,问题一是现有使用房屋与规划不符,问题二是面积超标,规划应该是90平米,1区的居委会是否存在同样问题?
我认为可行的计算方法:目前我们已经知道了小区所有业主的建筑总面积,可以用这个面积减去目前各个楼的建筑面积,依此类腿,这样可以推算出居委会是否使用了业主公摊。 (此文由我也有马甲了也被人注册了在2008-07-30 15:27: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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