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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4-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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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在社区中的利益
各位友邻:
在经过这两年多的工作,对于当前的外部环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街道办事处在社区事务中有以下利益:
1、侵占社区活动经费。具体来讲就是帮着社区居民花掉国家拔给每个社区8万元的经费。通常这种做法的表象就是通过小区的居委会可能只花了三五万元,但是因为所有的财务均在街道办,而在街道办的财务处则可能已经花了八万了。那些未经过小区居委会的花费就是街道办的“杰作”了。而且目前居委会没有正规的财务公开制度,就算是居委会财务公开,也没有街道办关于某个小区的财务公开。
2、吃空饷。在居委会动作期间由于各种原因会出现空额。也就是人员空缺。通常在这种条件下就为吃空饷提供了条件。为了使得相关程序合法,街道办则要求居委会主任将所有在职或离职人员填写一些表格,并且由居委会主任签字。这种做法为吃空饷提供了手续,同时将有关责任架祸给居委会主任。
3、变卖或者出租公共设施。每个小区都有政策规定的配套公共建筑,其中一部分是由街道办事处行使控制权的。这些配套公共建筑本身应该是作为小区公共活动场地或者便民服务的空间。但是实际上这些场地通常被街道办以提供便民服务的名义出租或者变卖。
正是因为上述的原因,街道办事处根本就不想有一个明白清楚的居委会,更不会让大家推选一个明白人来为大家服务。更愿意用一些听话的,没有头脑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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