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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锦六区物业明明在用所谓“公示”忽悠业主
物业无端地发了个“公示”,要砍掉小区内的杨树。对于这个“公示”本身,需提几点质疑:1.受雇于业主的物业,在哪些事务上可以向业主公示?2.“公示”处理的原则是什么?没有。比如要有半数以上业主表态,表态业主中有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实施,这是最起码的,不然怎么体现民意呢?3.砍了杨树栽什么新树?没说,多少钱一棵?钱从业主的哪笔费用中出?合不合算?也没说。这些不向业主交代清楚,关键几点都不明确,算什么“公示”?贴个公示过几天就谎说大家同意了,然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那就是用公示作幌子来忽悠业主。业主是一盘散沙,任物业宰割也没办法!这点希望大家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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