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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居委会选举选民资格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
各位友邻,
今天收到北京市民政局对我4月27日的有关居委会选举选民资格的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以挂号信的方式寄过来,很厚,很沉,花费邮资10.60元。6月5日,北京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电话:65395024)已经电话通知过我,打算将居委会选举的相关法律和文件给我寄来,作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征询我是否满意,我当时只是告诉他们先把书面回复给我就成,结果,真的没有想到,北京市民政局言而有信,给我寄来了文件汇编,对此,对北京市民政局的出色工作提出表扬。
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如下:
1、外来流动人口在北京参加居委会选举要求出具未在原籍参加社区选举的证明,依据的宪法、法律、法规、政府令、或部门政策的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是什么?
2、居委会选举时,该证明是否出具应依据相关法律还是居民代表会议或选举委员会会议决议?
3、前期居民代表的的决议或公告如果未有出具的规定,是否可以不出具?
4、对于北京市户籍但人户分离的情况,是否同样要求出具该证明?
5、北京市集体户口是否具有参加居委会选举的资格?
6、对于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因此未办理暂住证的外来流动人口,是否可以用工作居住证代替暂住证?
7、在小区购买房产并取得房产证的外来流动人口,是否具有选举资格?
寄过来的文件有:1989年12月2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1年12月21日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民政部[2009]43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京民基发[2009]114号《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的通知》,《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
文件由高档打印纸打印,并作了装订,因内容过多,我不打算去看,哪位邻居有意,跟我说声,等我用完我就送给哪位邻居,不过请邻居们注意,因为是高档打印纸,用于如厕可能不是很爽,请三思后再跟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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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6日
信封
文件
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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