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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回复,请查看!
您好!自己家的经适房转商转给自家人有什么好处?出租不受限制?还是以后更好卖?
解答:关于--北京户口--经适房转自家人分两种情况
1,转给父母: 前提条件 二老如果是北京户口名下只能有一套房子,才能把您现在的房子转给老人
2. 转给配偶: 前提条件 以家庭为单位,只有一套房子,(也就是说,您家只能有一套房子才能转到配偶名下)。
【转给自家人的好处就是】:
房子还是自己的,而且房子的产权性质发生了变化,通俗一点讲 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哈哈哈哈。
以后也不用担心国家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对自己有什么影响了。
一.经适房转商品房以后 用(北京市住房管理办法)中的话讲 就是您已经获得了完全产权,
您对自己的房子拥有和商品房一样的权利。可以出租,出售,不受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影响。
二.关于转商以后是不是很好卖?
打个比方:现在您和您邻居的房子,一个现在转商一个不转商, 那么五年以后 肯定是转过商的好卖,
因为已经商品房满五年了,交易中涉及的税费非常的少。满五年的商品房肯定会是买方的首选。
【建议】:您要是考虑住5年以上 再出售,就可以考虑转商, 要是您就住三两年,又可能因为孩子要到城里上学,那您就不用转了,因为现在转商的成本挺高,转了之后卖 不满五年和不转商 区别不是特别大。要是自己常住,转了还是踏实一点。毕竟再怎么花钱也是话到自己的房子上边了,而且以后要卖,转商的这个费用肯定也能卖的出来。
剩下的就得您自己权衡了!
具体的还有不明白的地方随时解答,或致电我:158 1140 4941 何
下面是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政策 您也可以了解一下。
【最后祝您】:心情愉快 工作顺利 合家幸福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昌平区住建委
根据京建住【2008】225号文件,关于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8年4月8日本通知之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产权人应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仍按此规定执行。
经向国家住建部和市住建委咨询回复,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现行管理政策5月1日之后仍延用现行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即“老房老政策,新房新政策”。
特此通知。
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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