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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之痒
标准之痒
关系到2亿多用户身心健康的手机电磁辐射问题,为什么竟然没有国家标准呢?
“其实严格的说不是没有国家标准,而是先后有过3个国家标准,但一个也没法实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揭开了谜底。
在1988年由国家环保总局起草了电磁辐射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其中第一次提出了SAR(也就是比吸收率,指单位质量生物体所吸收的电磁功率,单位为mW/g或W/kg)的概念,但由于操作性比较差,所以该标准根本实现不了。
1996年以后,数字移动电话已经开始大规模市场化。信息产业部和卫生部都向国家标准管理部门提出了制定新标准的要求。
但标准的统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2000年9月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联合信息产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原电力部以及卫生部等共同组成了标准起草小组。
“3年开了8次会,一直在吵架。”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起草人苦笑着说:“久议不决,我现在已经不去开会了。”
据了解,仅仅6个部委组成的标准组就分成了3派:技术监督局下属的国家计量院是负责调和两边矛盾的“稀泥派”;以卫生部、环保局为代表主张采用严格标准的是“严格派”;而以信息产业部为代表的主张采用国际现行标准的是“产业派”。
“产业派”主要的论点是,要把手机电磁辐射降低到一个比现行国际标准高几倍至几十倍的程度成本非常高,影响手机电磁辐射大小的因素很多,改起来很难。不仅如此,一旦颁布高标准,不但会影响很多产品的上市、影响手机进出口,还会影响品牌。事实上,至今为止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研究表明,没有证据证明执行现行国际标准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最关键的原因还是政府的多头管理,一个电磁辐射标准5个部委都想管,你出你的标准,我出我的标准。”业内人士一语中的。
“至今仍然没有国家标准,完全是管理者造成的。”曹兆进研究员说得一点也不客气。“这里面掺杂了太多商业因素,没有人考虑2亿多用户的利益。”他说,卫生部的标准定得高主要是从对人体的影响方面考虑的。
关于对人体的影响,曹研究员认为,从这方面的报道来看,各国的研究结果不大一样。从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实验来看,WHO认为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有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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