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锦苑》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pesticide
pesticide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长老
经 验 值:806
魅 力 值:1075
龙    币:3734
积    分:1980.1
注册日期:2002-09-30
 
  查看pesticide个人资料   给pesticide发悄悄话   将pesticide加入好友   搜索pesticide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pesticide发送电子邮件      

如果ZF做出光缆电视不是有线电视的解释,则全市光缆用户可拒交03年6月起收视费每月涨价的6元(由每户每月12元调整为每月18元)。
关于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标准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3.06.27 - 实施日期:2003.07.01
(京价(收)字〔2003〕295号)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标准的请示》(京有网字[2002]96号)收悉。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你公司调整我市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一、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由现行每户每月12元调整为每户每月18元。
  二、收费标准调整后,对持有市民政局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特困户仍维持原每户每月12元的收看维护费标准;对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农村贫困用户按程序办理减免手续。
  三、收费标准调整后,你公司应确保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认真向有线电视用户做好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有线电视传输信号质量稳定;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规范服务行为,在各服务站点公示有线电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切实履行向有线电视用户的服务承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本批复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物价局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

2005-07-07 18:26:5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29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