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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收费处最新最新处理有线电视的基本原则暂停收费、核实成本,多退少补[/b]
市发改委收费处最新工作动向及处理此事的基本原则暂停收费、核实成本,多退少补[/b]
目前依法维权的症结所在及方向
北京市发改委收费处主管回龙观项目的宋女士(66415588--0940)说,已指派昌平区发改委的同志去跟TH及歌华说,这个不能乱收,但歌华声称实际安装的是“光缆电视”不是1999
年的普通“有线电视” 。
此事因涉及近千万元的收费问题,歌华有线公司总部已急电市发改委,强调指出,他们给HLG小区铺设的不是“有线电视”,而是更先进的“光缆电视”,光缆电视不是有线电视,
因此歌华按照“京价(收)字 [2000] 43号”文件,要求业主交初装费!
因此,现在维权的症结是待政府部门释义“光缆电视”与“有线电视”的含义。
市发改委收费处周4(7.7)下午开了紧急会议研究此事,拟派员来HLG现场调研、走访相关管理及技术部门后,给予“光缆电视”是否就是“有线电视”的“行政”解释!
五、维权突破口
调阅了原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有线电视收费的三个相关文件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1998]第163号文件规定,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中的有线电视网络部分业务中的收费标准:
A.节目收看费:影视频道与转播中央卫星节目每户每月12元,新增服务、娱乐频道收看费每户每月加收2元;
B.网络工程费:每个终端收费300-320元(含入网费120元);
C.微波网络工程费:每个终端收费180-200元(含入网费120元)。
歌华股份公司成立后,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0]第43号文件,公司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节目收看费
影视频道收看费每户每月8元,转播中央卫星节目,节目收看费按每户每月4元向入网用户收取。今后每增加一个服务性、娱乐性频道,收看费可加收2元,但需履行报批手
续。
二、网络工程费
1、光缆网络工程费
有线电视光缆联网工程,按照用户自愿入网的原则,楼房区每个终端收费300元(含每个终端入网费120元),平房区每个终端收费320元(含每个终端入网费120元)。 已
加入微波网的用户并入市光缆网的,每个终端只收取光缆网入网费120元。
2、微波网络工程费
新建、改造共用天线系统并入市有线电视微波网的联网工程,楼房区每个终端收费180元(含入网费12元),平房区每个终端收费200元(含入网费12元)。
由单位统一入微波网的用户,由你公司按户收取一次性建设费,每个终端12元。
三、对已建立光缆、微波网络的居民区内新入网户,均按上述规定收费,不得再加收费用。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3〕295号)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由现行每户每月12元调整为每户每月18元。
经对比这几份文件,发现原来可免交的有线电视初装费(网络工程费)是300-320元,而现在的光缆电视的工程费300元,两者从工程费用角度看,基本是等价的。
也就是说铺设光缆电视的成本与按装普通有线电视的成本是相同的,从目前实际市场行情看,光缆的铺设成本比电缆更低。
经查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相关法规文件,明确定义有线电视就是通过电缆、光缆等方式,提供经国家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的基本收视频道传送服务。
无论是铜质同轴电缆、微波MMDS系统、光缆等,都只是传输数据信号的载体而已,歌华有线的光纤只是到楼门口,入户的仍是铜缆,歌华作为垄断企业不能信口雌黄,不顾
起码常识,玩弄文字概念!
在此呼吁全体业主,多打电话多造 舆论,相信人民政府能切实把百姓利益放在首位,依法办事,严格自律,用自己的责任感与良心去解决问题!!!
当政当为民做主,和谐社会奏凯歌!
六、市发改委收费处联系电话
66418625(FAX)
回龙观项目直接负责人宋女士
66415588--0940、0932 0925
物业收费管理
66415782
66415781
七、市发改委收费处最新工作动向及处理此事的基本原则
据回龙观住宅项目成本核实的直接负责人宋女士说,他们将会同开发商核对1999年TH承诺的有线电视入户经济适用房的网络工程费,然后再核查现在建光缆电视的网络工程费用。
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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