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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的想法我想说几点
物业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建设,是不对的,业主应该反对,这点大家都没有异议。
你有异议的是业主的态度,那么,业主应该是什么态度呢?
开始矛盾并未激化,业主仅仅是给规划,城管,市长热线等投诉而以,
业主花了钱,是消费者,消费者维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真正使矛盾激化的不是业主的态度,而是物业明知是违法行为,仍然百般狡辩,拒不改正错误,到底在矛盾激化的过程中,谁更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呢?
对业主的苛求是不应该的,特别是在网上,言论有些过激并不奇怪,而奇怪的是作为服务业的物业公司,打着为业主利益着想的旗号公然侵犯业主的利益,这也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吧?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如果遇到这样的物业,仍然温良恭俭让,一味妥协,难道物业能自觉被感化?太一厢情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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