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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眼乱飞
转帖:去回龙观金山城吃饭要用命来吃?! (建议ZZ都别去回龙观金山城,让这黑店趁早关门滚蛋!)
金山城火锅要用命来吃
吃火锅惹火烧身疼痛难当 倒霉
金山城倒打一耙拒赔威胁 可悲
2006年9月23日晚7点15分,莫先生和一朋友相约在北京回龙观金山城火锅店吃火锅,两人已很久没有见面。这次朋友当天特意从石家庄赶到北京。两人边吃边聊,兴致很高。可在两人开吃不到10分钟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连接着火锅的煤气炉管子突然从煤气罐上脱落出来,大火直接从管子里喷出,就像火焰喷射器一样,直扑向对着管子坐的莫先生。莫先生本能地想要逃离,可后面的桌椅档住了莫先生的退路,大火立刻烧到了他的两条腿上。由于疼痛难忍,莫先生当即倒地翻滚,试图逃离现场。尽管尽力逃离,但由于火势太猛,莫先生的右腿从大腿到小腿外侧全部以及左腿大腿内侧全被烧伤。
金山城火锅店的大堂林经理见状,让员工先带莫先生到附近的一家医院——回龙观一家社区医院看病。由于烧伤比较严重,该院医生建议莫先生到对烧伤诊治比较专业的积水潭医院再看看。来到积水潭医院,这时莫的伤口周围已开始出现水泡。医生检查了莫先生烧伤的伤口后,指出大多数烧伤的地方在当时看不出来,要一两天后才能看出来,并且指出莫先生的烧伤程度已达到了轻度Ⅱ级,其他情况需进一步观察,如有大面积的水泡出现,过一天还需到医院复诊。医生同时指出,为了避免伤口感染,莫先生需静养休息1个星期,不得外出活动。
拿到医生的诊断书,莫先生及朋友又回到回龙观金山城火锅店,这时已是晚上10左右。莫先生和金山城的店面林经理协商解决问题,并提出3点要求:
1.请金山城出具证明,证明莫先生此次受伤是由于店内火锅设备出问题致,如一二天后烧伤口继续恶化,金山城火锅店有责任和义务负责继续治疗。
2.从莫先生当时的烧伤口已能明显看到水泡和大面积的红肿,莫先生希望店家给予一定赔偿,费用可双方协商。
3.由于医生提出需静养休息一周,金山城火锅店应提供莫先生一周左右的误工费,约计一千多元。(莫先生提出自己现在开公司收入不好算,算多了怕对方认为不合理,就按以前上班时的收入,折算成一周工资收入是多少,并愿提供原单位的劳务合同为证。)
从道理和道义上来讲,莫先生提出的3个要求都是最最基本的,合情合理合法。可是,由于店里自身的问题造成顾客大面积烧伤,稍微懂一点道理的店家都会尽力协商,做出最积极的态度和伤者达成统一,以求息事宁人。然而,这个大众比较熟悉的“金山城”的做法就令人瞠目结舌了。
听了莫先生提出的要求后,店面林经理当即表态说她没有这个权限,只有找他们的经理来谈。很快,林经理带来了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大个子男人。这男人坐下来后,开口就说:“我是这个店的王经理,我们在这开了这么久的店了,没有本事我敢在这里开店吗?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我刚从牢里放出来,什么人都见过,什么关系都有,要赔偿一分钱都别想。你去打官司也好,找媒体也好。我都奉陪到底,钱是一分钱也不会赔的,想赔钱你找错了地方。在店里受伤的证明也是不会开的。”莫先生看到对方没有丝毫协商解决问题的诚意,就说,“那好,我们就走正常的法律渠道吧。”说完,就向店外走去,没有和他发生任何口角和争吵。莫先生心想,在店里私下解决不了问题,法律应有公正的裁决。毕竟这是在中国的首都,应有法律可讲,到时法律自有公论。莫先生自己也有多年媒体工作经验,当过记者,知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但令莫先生做梦都不曾想到的事情又发生了,正在下楼的时候,那个自称王经理的大个子,突然冲上来,卡着莫先生的脖子,边卡着边说,“我现在就把你打成肉饼。”莫先生奋力挣开,并大声警告“有理说理,请不要身体接触。”那大个子男子说,“打了你又怎么样,就打你这样的人”,再次靠过来,用手指戳着莫先生的头,并揪住莫先生的头发。莫先生一边退让,一边大声向店内其他顾客求援。旋即这个大个男子对旁边几个来历不明的人下令,“你们到楼下去,看他下楼后,在楼下打死他”,接着,就有几个人对莫先生进行拖拽,想将莫先生拖下楼去。莫先生当即拿起电话,拨打“110”报警,并极力躲避其他人的围攻和拖拉。不一会儿,从楼下又上来七八个身份不明的人,围住莫先生进行威胁,还嘲笑莫先生说:“‘110’来了又怎么样,我们跟到你家去,将你家都给灭了。”终于,在这一大群人的围攻中,莫先生等来了“110”。“110”来了后,当“110”的同志让莫先生坐下讲情况时,这些人又在旁边大声叱呵,让莫先生站起来回答问题。莫先生是报警人,是受伤者,不是犯罪嫌疑人。尽管他们的行为最终被“110”的同志制止了,但可见他们是多么的嚣张和猖狂。
“110”的同志指出,他们来主要是调解矛盾。他们让双方坐下来,不要发生冲突,能协商,那么他们帮助协商;如不能协商,那么“110”负责将莫先生安全地送到家里。这时那个所谓的王经理大个子走过来了,对“110”说他是在这吃饭的一个普通顾客,看不惯莫先生在这里诈骗钱财,才来主持公道的,特意在店里待了几个小时,等着警察来好为店里作证的,而且说他看到莫先生和他的朋友在搞那个液化气灶,自己烧自己,他嘴巴一直都骂骂咧咧的。奇了怪了,这位店面林经理介绍的金山城火锅店的王经理,一会儿在代表着店里和莫先生表态,一会儿又打电话喊来七八个人围攻莫先生,一会儿又变成主持“正义”的普通顾客。金山城火锅店真是多能人。明眼的读者不需多说,肯定能明白这个人的真实身份了。在“110”的协调下,那个后来一直没有露面的店面林经理终于出现了,莫先生再次提出自己的3点要求,并指出赔偿金额可以协商,让对方提出他们的方案。可店面林经理没有提出任何方案,只是很坚决地说没有一分钱赔偿,也不同意开具莫先生在金山火锅城受伤的证明。
眼见协商无效,最终,受害人莫先生带着一身的伤疼,在6个“110”工作人员的保护下,离开了这个让他心痛更胜于伤痛的金山城火锅店。
莫先生高高兴兴地去和朋友聚会,并特意选了“金山城”这个比较知名的火锅店,以庆贺公司开张,却无端地被店内出现故障的液化气烧伤,店家的责任不可推卸。换了任何一家明事理的店家,都会抱着伤者之所想的态度竭力为伤者解难。更何况伤者也是讲道理之人,提出的要求也不过分。事实上,公司新张,有好多业务急待处理,北京写字楼的租金也贵,租下来的写字楼只有暂时空着。有好几个合同没有办法落实,事情很急。业务耽误了本已受到很大的损失,身体上一边腿全部烧伤,红肿并有水泡,连睡觉都不方便,受伤的腿没法摆。然而,就是金山城这么一个知名的饭店,居然说:“我们已支付了一百多元的医疗费用,我们的责任已尽到了。”
更有甚者,金山城火锅店不但不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相反还对莫先生进行人身侵犯,并倒打一耙,说莫先生及其朋友是来碰瓷的,既想赖帐又想敲诈。只要头脑不是混沌的人就应该明白。为了区区一千多元把自己大面积烧伤,这个代价也忒大吧。试问,给回龙观金山城火锅店说这话者1千多元,让他把自己烧伤,他乐意吗?再问,莫先生在北京买了住房,自己又开了公司。以及同去吃饭的朋友是思科考试培训的老师,每天讲课有千元左右收入的人,为了这千元左右的赔偿,让朋友风尘仆仆从石家庄赶回北京,就是特意赶到金山城火锅店,在大庭广众之下自己烧着自己玩?这个说法也未免太令人不可思议了吧?欲加之罪,又何患无辞?
我想,在北京谁也不缺这千把块钱,不要也罢。但作为一个消费者,到金山城火锅消费,刚端起酒杯,就被店中设备出故障引来的大火烧伤,而且面积颇大,换了谁都不会憋住这个气,维护自己的权利理所当然。可到头来店家恶劣的态度着实令人难过,不但不抱着解决问题的方法,相反还打倒一耙,对伤者又是围攻又是拖掐又是威胁,这个所谓的名店还有一点点人性和道理可讲吗?
当时,由于那一大班人对莫先生进行围攻,又掐又拖,进行恐吓,以致莫先生连续两次报警,寻求“110”的保护。莫先生打报警电话,只是要求“110”尽快赶来,将他安全地带出这可怕的金山城火锅店。莫先生知道,在店里这班人还不敢大打出手,毕竟出了人命,他们的麻烦会大一些。但如果出了店门,好多人在门口守着,依当时的情形就是被打死都有可能。
作为一个消费者,去店里消费,店里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是天经地义。回龙观金山城火锅店这样一个偌大的餐厅,自己的安全措施不到位,令顾客吃火锅时发生管道脱落这么大的事故,差点伤及顾客性命,而赔礼道歉、息事宁人,想伤者之所想,急伤者之所急,这是一个店家应有的起码作为。可他们反其道而行之,面对莫先生提出的最最起码的3点要求,竟然喊来一大班人,对受害者又是掐又是打又是威胁,并扬言要到受害者家里,对莫先生家里灭门,连他家人都不放过,试问天理何在?
来到金山城火锅店,饭没吃成,相反身上被大面积烧伤,想要维权却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还被挨打,并受到“灭家”等种种威胁,难道这就是中国有名的金山城火锅店最真实的一面。莫先生说,“我之所以把这些说出来,就是要告诉大家自己在金山城火锅店遭遇火锅失事被烧伤后所发生一切的真相,以免大家再有我这样的遭遇。”
有成千上万如同莫先生这样满怀美好愿望来北京打拚,希望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寻找自己乐土的人。我相信,诸如莫先生碰到此类事件的人还有不少,我也相信,在大力构筑和谐社会的今天,会有人挺身而出管理此事并伸张正义。尽管我们是平民百姓,弱势群体,但在 大力倡导“人人平等”“维护公民合法权利”的今天,国家和社会又怎能容许这等恶劣的事情发生。我想,如果这件事情不能得到很好解决,那么,这不但只是中国普通老百姓、消费者们的悲哀,更是整个社会的莫大悲哀。
如有解决问题的建议,请和莫先生直接联系。 谢谢您的帮助
2006-09-27 14: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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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眼乱飞
(11706字节 阅读:797次 跟贴:26 2006/09/27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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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Kao 这火烧得小了点,要是把这个店都烧了才好呢!!!(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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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义
(阅读:176次 2006/09/27 14:22)
严重鄙视金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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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unheshi
(110字节 阅读:188次 2006/09/27 15:25)
昨天我就看了这个,觉得后怕,我最爱吃火锅了,极不负责任简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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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lei
(阅读:251次 2006/09/27 15:26)
可怕!以后再也不去金山城吃饭了,想吃火锅在自己家里吃,用电池炉,很方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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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小布丁
(阅读:407次 2006/09/27 15:37)
我看也是,只要是在外面,不管哪家店都会存在危险的,还是家里的电磁炉比较合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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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lei
(阅读:320次 2006/09/27 16:09)
一般不请客,绝对不从外面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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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眨眼睛的星星
(72字节 阅读:241次 2006/09/27 16:49)
我经常在外面吃饭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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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lei
(阅读:205次 2006/09/27 16:52)
工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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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眨眼睛的星星
(14字节 阅读:213次 2006/09/27 17:05)
错,中午我反而都在办公室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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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lei
(22字节 阅读:188次 2006/09/27 17:14)
没去过(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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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眨眼睛的星星
(阅读:137次 2006/09/27 16:48)
不吃火锅啦!每次吃四川火锅都不舒服!(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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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2zl
(阅读:324次 2006/09/27 19:05)
但过后又想去吃,是吗???(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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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lei
(阅读:173次 跟贴:2 2006/09/28 10:55)
每次回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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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2zl
(6字节 阅读:215次 2006/09/28 12:14)
估计大多数人如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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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lei
(阅读:295次 2006/09/28 17:04)
据说火锅里面都会发大麻,所以吃了还想吃,上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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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小布丁
(阅读:1017次 2006/09/28 15:53)
罂粟壳(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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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眨眼睛的星星
(阅读:186次 2006/09/28 15:55)
这是事实,呵呵(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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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lei
(阅读:182次 2006/09/28 17:05)
不去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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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画画
(阅读:172次 2006/09/28 12:09)
太过分了,简直是强盗,回龙观人民都来抵制金山城!(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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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物无声
(阅读:221次 2006/09/28 14:22)
BTW: 回龙观金山城与大食堂的老板是同一人,一并打入黑名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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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眼乱飞
(阅读:219次 2006/09/28 15:04)
消息可靠?谁收的保护费?(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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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眨眼睛的星星
(阅读:178次 2006/09/28 15:52)
哦!一直想去吃,幸好还没去,打死我也不会去了,感谢老贼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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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球
(8字节 阅读:348次 2006/09/28 21:38)
谁再去金山城,谁就是傻比!(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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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2005
(阅读:189次 2006/09/28 22:31)
世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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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76字节 阅读:140次 2006/09/29 09:20)
大家一起来抵制,都不去了,看它怎么混下去(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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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ingdog
(阅读:173次 2006/09/3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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