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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幸运杰兰发言的看法!!!!!
首先,我觉得她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不交物业费只是一种最无奈的手段,我们要先通过沟通看是否能够达到我们的要求,然后寻找法律途径,最后才是经济制裁!
如果这周末或者年底前物业无法达到他所承诺的事情,我也不排除不交物业费的可能!但是,这是最终的选择!
其次,从法律角度讲,你不交物业费,物业起诉业主,我们100%败诉!这绝不是我的危言耸听!
最后,还是关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能够解决一切问题么?谁能够保证业主委员会能够代表所有业主的全部利益?业主的素质和需求本身也是不一样的,如何来统一?谁认真地想过这个问题?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周期会非常长,光建立每个楼的联络员就需要至少15天,谁来做这件事情?
我不想打击大家的积极性,只是想告诉大家,先沟通,后法律,最后才是撕破脸皮!
我们都在等待,等待一个时机,等待不等于放弃!
不过我的提议是:现阶段,大家可以采用分时段交物业费的方式,如果达到我们的要求,就交这个月或者这个季度的,不满意,我们可以不交这个季度,直到情况有所好转!但是,这绝不等同于不交,不交只能是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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