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2158 |
魅 力 值:310 |
龙 币:5652 |
积 分:2713.8 |
注册日期:2006-08-12 |
|
|
|
我接受心情泡泡的道歉,并就小区养狗再次表明个人观点:
我尊重每位业主的个人爱好,包括养狗,虽然我对狗不太感冒。但我希望每位业主不要因为个人爱好影响他人,甚至侵害他人的安全、权益。
“狗追逐人”在流星花园绝不是个例,之所以一而再地上演,和狗的主人对“系狗绳溜狗”的重视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
具体到这件事件,如果小狗当时真的咬伤了人,后果我真的不敢想象。事发当天我确实非常愤怒,发帖用词难免有不当之处,也请心情泡泡谅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