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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3085 |
魅 力 值:709 |
龙 币:8073 |
积 分:4010.4 |
注册日期:2006-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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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流星小枫”的实拍贴后,我又打电话给人防了。
这回接电话仍然是个男的,听声音比上次的年轻点。
我跟他大致说了下情况,他说他们知道这事,正在解决呢。
我说,今天中午还有人往地下室搬东西呢,他问,是住户吗?
我说是的,因为搬的东西都是生活、家居用品。
他说好,请我放心,他们会解决这问题。
我多问了一句,你们打算怎么解决呢?
他听了后反而问我:你们希望怎么解决呢?我晕倒
我说,不是我想怎么解决,而是按法规该怎么做就得怎么做。物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私自将人防出租,为小区留下安全隐患,我只希望能够制止这种行为。
他说:好的,我会向领导反映这情况的。
我再晕,怎么有点打太极了……
感觉昌平人防办的人,不如之前那么积极了,底气也不足。难道物业/开发商的能量如此之大么?
我能做到的只有一点:无论如何,只要小区地下室里住了一个人,物业别想收着我一分钱,有本事咱法庭上见吧。如果每交一次物业费就上一次法庭,也挺解闷的,没准还能学不少法律知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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