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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地下人防出租屋 法院强行腾退,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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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人员正在对地下人防出租屋进行强行腾退 ■摄影/本报见习记者倪家宁
本报记者报道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依生效调解书、判决书及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对北京物华人杰商贸有限公司到期不腾退的望京方舟苑1、2、3号楼地下室,及朱丹宁、刘秀英擅用且拒不腾退的朝阳区康家园小区15、18号楼地下二层进行强制执行,共腾退人防工程近2000平方米。由于望京执行现场三座楼比较分散,且人员多、地形复杂,法院首次开出执行指挥车,以便及时沟通各现场情况,作出迅速反应。
昨天上午9点,记者随执行人员来到望京方舟苑小区3号楼,进入地下室,看到这里七拐八拐像个迷宫,已经人去屋空,多数房间都锁着,房间的墙壁一敲砰砰直响,这座塔楼的地下人防空间竟被薄板隔成了五六十个房间。执行人员打开房门,对里面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由搬家公司拉回仓库保管。
“我们要求退房租和押金,因为只住了10天!”记者看到中央美院培训生唐福华的租金收据上写着462元,包括100元押金,租期是9月11日至10月10日,上面还特别注明“中途不退房费”。小唐和他的几个同学都是本月初来京准备考美院的,租的房刚住没几天就被法院贴出公告要求腾退。
据了解,和平街办事处于2001年4月19日将其代管的望京方舟苑1、2、3号楼地下人防房屋租给物华人杰公司,之后,该公司将3处人防地下室分别转租给了尚玉玲、王月、王秋云三人,此三人又隔出房间对外招租,租金300元至500元不等。目前,3处地下室共有房间160余间,租住人员约150人,其中大部分是美院培训生,还有部分外来务工人员。
朝阳法院执行第二庭副庭长汪冬告诉记者,由于前一周每天都有20多名执行人员到现场进行劝导和督促,反复张贴腾房公告,告知租户案情、法规,并请学校予以协助,昨天的执行情况比预想的顺利得多,绝大多数人已主动搬走,剩下的东西也很少,没有一个人妨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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