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man目前处于离线状态](https://user.hlgnet.com/face/Image308.gif) |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3085 |
魅 力 值:709 |
龙 币:8073 |
积 分:4010.4 |
注册日期:2006-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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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资料入内
1. 借款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如有)原件,我行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2. 借款申请人申请转按揭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我行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 现在贷款银行与申请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借款申请人与原卖房人(开发商或个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我行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4. 借款申请人剩余还款月供流水单,由现在借款人所在贷款银行打印出具;
5. 借款申请人的收入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或人事章);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页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如借款人所在单位为政府机关,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学校等无法出具或难以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的机构,请借款申请人以带本人照片的工作证或胸卡替代。
6. 本科及以上学历建议提供学位证书,在审贷部门需要时请提供工资卡银行流水单或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7. 费用:按照招商银行北京分行2009年新的政策标准,客户在办理转按揭业务会涉及到评估费和担保费两个部分,由于我行对成功批贷的客户实行减免担保费的政策,因而借款申请人在与我行进行借款申请时,无需支付任何担保费;评估费为400元(普通住宅),需由客户支付,在评估公司上门评估时收取,如贷款未能成功审批,评估公司应退还借款申请人200元及三本评估报告,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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