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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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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是这样的,不交物业费完全合理,另外,现在是把流星花园物业赶跑的最佳时机,我们没有请他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新公司就接手了,那么我们以前交的维修基金呢,跑到哪里去了,这能 说的清楚吗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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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斑竹是我的职责,接受监督是您的义务,网络和谐是我们的目标!
2009-03-12 08: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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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该物业傻了,不交物业费有了法律依据,机会难得啊,大家团结起来,再说物业费也太贵了,相对服务水平来说简直是天价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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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ema
(阅读:347次 跟贴:5 2009/03/11 19:54)
说说具体的法律依据。(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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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之子
(阅读:173次 2009/03/11 20:03)
我知道的法律依据,大家可以补充,建议版主把相关贴置顶,让大家都知道此事,别傻乎乎地把钱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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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ema
(605字节 阅读:330次 2009/03/11 20:18)
也就是说,大家从此收到的律师函就是废纸一张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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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ema
(阅读:232次 跟贴:1 2009/03/11 20:20)
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是这样的,不交物业费完全合理,另外,现在是把流星花园物业赶跑的最佳时机,我们没有请他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新公司就接手了,那么我们以前交的维修基金呢,跑到哪里去了,这能 说的清楚吗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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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版主
(阅读:401次 跟贴:1 2009/03/12 08:52)
顶!新公司谁请来的?以前的金钱交割怎么搞的,我们业主都不知道,里面涉及到我们的公共维修基金(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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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ce
(阅读:288次 2009/03/12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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