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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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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流星花园物业公司,现在是新龙天宇物业公司流星花园分公司
以前是“流星花园物业公司”,现在是“新龙天宇物业公司流星花园分公司”,新龙集团把几个小区的物业合并成一个公司了。虽然人员和作风毫无变化但法律上是不同的,法律主体变了。
有业主交过了物业费,盖章单位就变成新的了,他们就此咨询了律师才知道原来的公司注销合并了,但法律上我们和新公司无服务关系,当然不必交费。
物业一定还在冒用老的公章蒙骗业主,而且物业门口的牌子也没换,这实际都是违法的,只是物业想把这情况掩盖得越深越好,但交费后的发票肯定是“新龙天宇物业公司流星花园分公司”,早有业主后悔交了。
2009-04-23 19:32:3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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