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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连店是挺乱的。
贪占拆迁款 村支书被判
2005/10/18 04:47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北京青年报 李罡
本报讯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村民谋利益,而昌平区东小口镇马连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万洪才,却采用假发票冲账等手段把村里的8万多元拆迁款和上级奖励资金据为己有。记者昨天获悉,昌平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万洪才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万洪才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
现年56岁的万洪才在担任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马连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在管理和发放本村土地拆迁补偿款的过程中,分别于2002年5月21日和5月29日,授意本村出纳以“拆迁活动经费”的名义,采用假发票冲抵的手段,从马连店村土地拆迁补偿款中,分两次共提出现金人民币4万元,交给万洪才,被万洪才据为己有。
万洪才在负责使用工业大院建设资金的过程中,于2001年9月29日和12月3日、2002年1月21日,分别以“付工业区活动经费”、“付工业区施工费、材料费”、“付工业大院施工费”的名义,采用白条入账的形式,从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拨付给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马连店村用于该村工业大院建设的47万元专项扶持、奖励资金中非法占有现金人民币4.4万元,据为己有。
法院认为:万洪才的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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