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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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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防,关于如何应对物业的强词夺理,我随便说几句。
1、人防似乎确实允许出租,但这个出租是有前提的,开发商/物业是否满足了前提条件?所以,开发商/物业有义务向我们证明,他们的出租行为是完全合法的——没有私自改装,没有安全隐患等等。这个证明,只有人防办公室出的我们才能相信。所以,物业说出租是合法的,没问题,但你拿出证明来,证明你经过了政府/人防办的合格验收。这样一旦有事故,总得有人出来担责任。

2、人防其实就是一个紧急避难所,但现在被拿来“合法”出租了,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我们这些合法用户怎么办?物业/开发商必须拿出一个解决方案,告诉我们,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时,怎么安置小区中的合法业主。此方案必须公示并经大部份业主同意才行(是否要政府/人防办批准我就不知道了,欢迎邻居补充,我对ZF行政这块完全是两眼一抹黑。)。

3、人防出租的管理方法及措施。人防你租也租了,但是要保证业主的生活安全,不能扰民,不能把流窜犯、通缉犯也放进来。所以,物业/开发商也需要拿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出来,公示并征求业主意见。告诉我们,你们是怎么甄别租户的身份,如何避免出租行为对业主生活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像现在这样,光偷偷摸摸收钱,屁都不放一个,谁服气?此管理方案,同样要公示,并经大部份业主同意。

上面有两处都提到了须取得大部份业主同意才行。在没有业委会,居委会像个P一般透明的情况下,怎么才能征求大部份业主的意见?这个别问我,这是你物业/开发商要考虑的问题。你要没办法,就说明你没资格收这份租金。

我相信物业一直在关注这论坛,我建议你们把上述问题解决好了,再来催缴物业费。
(此文由Batman在2009-09-16 17:53: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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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远离脑残。
2009-09-16 17:52:0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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